Re: [問題] 濫訴真的不能做為恐嚇要件嗎?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2-07-16 09:26:29
※ 引述《meblessme (人身攻擊是爛人)》之銘言:
: 有個人之前加了line
: 要傳資料給我
: 結果後來臨時找不到他的line
: 就麻煩他改傳簡訊給我
: 他說要跟我收簡訊費200
: 後來我剛好找到他的line
: 他就說我詐欺他,要告我
: 這樣真的讓我很不舒服
: 濫訴真的不能當恐嚇條件嗎?
不能。
因為訴訟權是憲法規定的人民基本權。
所以既然是行使基本權,提告的行為本身就沒有不法。
提告的行為沒有不法,揚言提告更沒有不法可言。
看一下恐嚇罪的刑法法條: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從法條來看,應該很清楚了。
縱使對方有揚言濫訴的行為,但很難說濫訴是危害於安全的加害行為。
以上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2-07-16 10:51:00
那如果我在去法院開庭的途中出車禍算不算安全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16 11:17:00
照這麼說,學校要求學生去上課,也是危害安全嗎?建議先思考一下自己在講什麼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2-07-16 13:29:00
你在法院途中出車禍,你要告的是撞你的人,跟訴訟有甚麼關係 XD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2-07-16 21:01:00
你出車禍關告你的人什麼事啊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2-07-16 22:57:00
沒告我我何必出門何必奔波那上班出車禍又憑什麼算職災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2-07-16 23:48:00
意思是如果是因為某種目的出門車禍,對方就要賠錢囉XD那你跟朋友約打球,朋友途中車禍也可以告死你,說是你約他打球才出門,因此車禍所以要你賠償 X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7-17 09:33:00
上班出車禍算職災那是對勞工的特別保障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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