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廢除判例和決議制度後,最高法院的地位?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2-07-02 10:14:05
最高法院除了最終的法律審之外
過去還有針對法律解釋做出判例和決議的功能
相當於法官造法 能夠統一法律見解 並對下級審有拘束力
可是判例和決議的制度廢除之後
最高法院就只剩最終法律審的功能
是不是代表最高法院的法官地位就不如以往較具有權威性呢?
另外如此廢除判例和決議制度 過去常被援用的法律見解頓失拘束力
是否也會讓下級審法官有發揮個人見解的機會 使得民眾對於判決缺少可預見性
造成法秩序的不穩定呢?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7-02 10:18:00
我看連最終法律審的地位也快不保了 可憐哪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2-07-02 11:41:00
廢除判例說是廢除,但實務上訴訟時最高法院的判決還是有那麼一點用,畢竟沒有幾個法官願意堅持自我然後被上級審廢棄發回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07-02 21:40:00
不是改成大法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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