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由於明天要開庭,心情很緊張,想請問是否有類似經驗可以跟我分享一下~
我在110年3月發生車禍
當時情況是:
我方為主幹道,速限40-50;對方(女性,4、50歲左右)從次幹道出來左轉,三貼、沒有
打方向燈。當我看到時只能緊急煞車並自摔,對方沒事。
(對方是A,我是B)
https://i.imgur.com/xUSvBXY.jpg
而我方傷勢為:三顆牙齒斷裂、下巴縫11針、四肢多處挫傷、左肩頸挫傷、頭部外傷頭暈
(按照診斷證明書打的)
從三月到六月這段期間,我打電話給對方都沒接,但對方也沒有主動詢問傷勢或是道歉。
醫藥費總共是5萬2、下巴醫美費用是2萬7、家教損失賠償4000元、機車損壞費用是4萬(
有估價單),強制險賠償3萬3。
加上我當時開的精神求償是5萬。
因為當時剛進新的大學就斷了三顆牙齒(疫情還沒爆發,所以大家都沒戴口罩)、加上那
時候我爸爸的眼睛要動手術,家裡資金周轉不過來,導致我自己發生這場車禍很內疚,平
時的生活費也是家教賺來的,但那時候講話漏風真的沒辦法教,所以那時候的我很想尋死
(現在不會了)
一開始上調解委員會時,對方的老公(本人沒有出席)說只願意賠5000,後來調解委員看
不下去,叫我直接提告,對方才說「好啦,那1萬」
(我真的以為是菜市場在喊價:))
所以我決定直接到警察舉提告過失傷害,後來也上檢察署、車禍鑑定會,已判定對方是車
禍主因。
今年1月,這是對方第一次主動找上我,而精神賠償我拉高到10萬。然後對方從三萬開始
喊,最高是五萬,然後又跟我說她老公最近過世,開始打悲情牌。但我弟去年11月也過世
,真的是沒必要把這些不相干的事情牽涉進來,最後又不了了之。
明天開庭,我把精神賠償提高到20萬了,這一年多以來,不只是當時的經濟壓力讓我無法
喘息,事後的PTSD像是:不敢自己騎車、他人載我時速超過30公里或是側柱刮到柏油路,
我的身體就會不自覺抖動或是流淚,但我還是怕法官認為這個金額不合理,想請問大家這
樣的精神賠償會不合理嗎?
謝謝大家撥冗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