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作者: kayin0729 (若能重新選擇…)   2021-06-24 09:59:28
先謝謝各位撥空看內文
版上大大們好
我是名計程車司機
我在今年5/7日下午三點時 接載一位女生乘客
這位女性乘客戶上車時沒載口罩
基於當時疫情及公司規定有規勸乘客
如果再不戴上口罩 就請妳下車不然就是載妳去警察局
乘客直到我要停車時 才戴上口罩
當時我停下,打開車門鎖,並表示不願意服務這位乘客,並請她下車
但乘客仍要求服務 並在車上爭辯
我中間還被罵神精病
之後我還是不願戴她至目的地她才下車
下車時她還說要告我恐嚇並往我車後離開
我當時擔心乘客會破壞我的車並下車查看乘客行為
看到乘客往前走時我才回到車上
並將車移至附近巷內
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的影像下載下來當作是證據
不久 當日下午約6點時接到派出所員警來電
說有人對我提出恐嚇 需要去派出所作筆錄
現在不起訴書已下來
但起訴內容是乘客有配合載口罩,司機不久就亂吼亂叫,乘客覺得不安全故下車,
也看到我同時下車,有疑似要打人的動作,乘客跑到店家躲起來
因為這位乘客要告我,車行也想了解狀況,讓我覺得有被人誤會的情況
現在不起訴書內所指的理由是
依車內之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乘客搭乘被告駕駛之營業小客車時,並未戴口罩,
經司機勸說後,乘客戴上,後又拿下口罩,並於畫面時間15:08:32下車,司機亦於
畫面時間15:08:44下車,於畫面時間15:08:53上車,又乘客下車後往旁邊店面走去,
回頭查看後走入店面,司機並無在後方追逐及作勢毆打之動作,有行車記錄器畫面截圖、
路口監視器截圖在卷,是難認司機有何表現對於乘客要加害之行為,自難認有恐嚇行為。
綜上,應認犯罪嫌疑不足
當下得知被告時心情真的很差
也失眠了幾天
雖然是不起訴,但對於這樣的人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讓對方不會再亂告
因為作筆錄時相關人員對這位乘客也頗有微詞,當下有提到誣告的事
請問我能告的成嗎??
謝謝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6-24 10:04:00
告不成,告的成我拜你為師。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6-24 10:19:00
告不成,你們有衝突是事實,並非乘客憑空捏造
作者: kayin0729 (若能重新選擇…)   2021-06-24 10:38:00
嘆...所以也是白失眠的...白被告的...
作者: ad81h46r (就取)   2021-06-24 11:44:00
告人要蒐證、出庭、辯論,到時候你還是有可能會因為煩惱失眠阿,已經不起訴了就當一次警局跟地檢署的經驗吧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6-24 13:22:00
他可以這樣告你,你也可以告他誣告,成不成是看檢察官最差也就不起訴 是我就告了
作者: kayin0729 (若能重新選擇…)   2021-06-24 13:37:00
是想說告了之後又不起訴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24 14:09:00
事實:"上車沒戴口罩" "乘客說自己上車就有帶"單看這一段,誰說不能反告誣告的???行車紀錄器就有紀錄,不是嗎????你沒提告,檢察官又不受理而且你被告恐嚇的案子,檢察官應該沒傳你就直接不起訴吧你把影片交給警方,跟著筆錄一起給檢察官看過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6-24 17:59:00
上車有沒有帶跟誣告啥關係啊...不要亂教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1-06-24 18:25:00
這種很難啦,就說記錯了就好了,要真的捏造證據才有機會。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21-06-24 18:28:00
難告成 但是你可以檢舉他沒戴口罩大家一起互相傷害 讚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1-06-24 18:39:00
告不成誣告也可以告回去阿 反正互相傷害 告人不用錢
作者: asmp   2021-06-24 19:34:00
覺得檢舉埋戴口罩比較有實益,畢竟有影像佐證,罪證確鑿。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21-06-24 20:40:00
PO到爆料公社比較簡單,對方比較會怕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6-24 21:27:00
不看標題而言:你可以把影像向衛生局檢舉。如果對方提告,以前計程車一天可以求償1000元~你可以向你的轄區派出所諮詢你符不符合要件。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1-06-24 21:51:00
某樓的邏輯@@
作者: smt3457 (jacky)   2021-06-24 22:58:00
提民事求償吧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6-24 23:14:00
司法資源是被一堆訟棍刁民浪費的 一般老百姓本來就有提起訴訟的權力
作者: opas1216 (opas1216)   2021-06-25 00:03:00
可以提告,但誣告很難告成我是建議向衛生局檢舉;但如果你從頭到尾都是語氣和緩,試試看吧
作者: ktvzn (這是秘密!)   2021-06-25 06:59:00
沒人說一般老百姓就不會浪費司法資源啊 但一個明顯不會成立的硬要提起訴訟 本身就是浪費司法資源了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6-25 09:56:00
可以提,但是你花的時間精力不一定會有回報,反正你手上都有對方資料或者檢方尚有資料,就向地方衛生單位檢舉,他的態度不算好,就為國家賺點罰鍰好了.
作者: yami2009 (曼珠沙華)   2021-06-25 14:00:00
作者: IS0987 (FQ)   2021-06-25 18:10:00
告不成拉他沒捏造啥東西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6-25 22:38:00
某m的邏輯...唉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6-26 05:46:00
先拍拍原波~也肯定並感謝你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所做的努力!1.你列的「起訴內容」那段是檢察官在引述告訴人之告訴意旨,並不代表檢察官認為事實就是告訴人說的那樣,本件檢察官也以不起訴處分書來證明你無成立恐嚇罪之虞了,請你寬心。2.要成立誣告罪,前提亦須對方之行為先該當了客觀、主觀構成要件;而誣告罪並不是對方為告訴時之陳述與客觀事實不符即該當客觀、主觀構成要件那麼簡單…3.你心情受影響我完全能理解,但還是建議原波若欲提告,尚須衡酌一下提起告訴所付出之勞時費用部分(例如:油錢、通勤時間…等)。文末,幫忙附上誣告罪白話科普文之連結:https://reurl.cc/noN35l亦特別標註內文重點之一:「一般認為『誣告=亂告』,這是不正確的。不然一年幾十萬件案件不起訴,全部都成立誣告,那還得了。」
作者: opas1216 (opas1216)   2021-06-27 02:01:00
推樓上,但偏偏警察常常拿誣告罪嚇人X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6-27 11:06:00
吃案起手式lol
作者: pooty (鄉民)   2021-06-27 13:30:00
只要是陳述事實,就算告錯法條也不會構成誣告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21-07-04 05:51:00
想不開就告,不過就如上面他們說的,你也只是收到不起訴不過這女的也真逗,告人還要跟人說,傻傻的
作者: onlybubble (神鬼之肥宅大帝)   2021-07-05 22:36:00
誣告沒有那麼容易成立喔
作者: bear753951 (bear號:)   2021-07-09 23:25:00
她也知道恐嚇告不成,硬是要告,你也當然要回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