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連棟5樓以下透天,改套房合法嗎?

作者: pionghouse (兵帥)   2021-06-22 20:27:17
改建統包說台中單一所有權人的透天,不用請建築師設計變更,可任意變更結構改建增設
套房,其曾有案例被鄰居檢舉,但主管機關回覆如下文,所以改建套房不用怕鄰居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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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如改建包工所說不用怕人檢舉,沒問題?心裡還是有點怕怕的,故上來請益...
依「內政部96年2月26日以台內營字第0960800834號令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集
合住宅及辦公廳,除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其任一戶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1、增設廁所或浴室。 2、增設2間
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上開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
者,尚無規定應辦理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6-22 20:51:00
你可以翻修,但是改成套房需要變更使用執照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6-22 22:32:00
"除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23 09:50:00
i大,他的改套房,不是改成獨立建物,而是 房間內加廁所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6-23 17:20:00
這個要看這函問的是什麼是不是涵蓋了另外96年到110年間建築法規與地方自治條例有無變更...如果以這函來說這函的審查對象不含透天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23 20:17:00
"法無強制"總之,5層樓以下單一所有權人建物(透天/別野)室內裝修是免申請但是這僅限裝修啊,你改結構甚至打掉剪力牆,會初四啊...檢舉就是要來現場查,有啥好意外的?查完確認權利人,屬於法規內不用申請裝修許可的,也就不會開處分書就回文給檢舉者而已畢竟你敲敲打打怎樣,怎樣誰知道呢.....當然,統包對於一些基礎的結構判斷大概不會有差太多因為透天就長這樣,沒啥很特別的總之,透天不代表不能申請裝修許可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6-24 21:31:00
不涉及主結構、不是商業用途,可以不用申請自行裝修。換句話說,如果你只是增加隔板這類增加房間不影響~如果你要打掉牆這類更改格局,按照規定需要申請,不嚴抓重點是如果你沒有申請,主結構支撐力不足地震垮了,後續的賠償與責任,你覺得是統包商負責還是你要包?不要以為包商會有良心,不按規定出事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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