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大們好:
我們家是在幫客戶做倉儲物流服務的,去年開始有一個客戶積欠款項,遲遲不結清,
現況貨物還放在我們家。情況整理如下:
(1)
我們每個月都有用郵件寄帳單,也已經開了好幾期他沒付款的發票,另外,我們也都有用
LINE留下催款聯絡紀錄,但該客戶自從匯款結了前兩個月的款項後,就一直沒有再匯款,
期間我們不斷催款,但該客戶始終未正面回應,如今欠款已逾半年,欠款費用已累計約
五萬元。
(2)
今年三月時我們已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限期一個月內將貨物移走並結清款項,
否則我們得以處分、變賣、丟棄其貨物,並向其追償費用。
存證信函收執聯也顯示他已經有收到,然而他就還是完全沒有任何動作。
現況再以LINE詢問款項何時要結清&剩餘放在倉庫的貨物是否要丟棄,
該客戶只回覆:
『庫存貨物是我的,不可以丟棄。』
『貨物是貨物,貨款是貨款』
詢問貨款何時結清,該客戶就又開始進入已讀不回的模式..
(3)
有爬文及請教過身邊的法律人朋友,得知應用支付命令與民事訴訟處理此事,
但由於無與該客戶的雙方用印合約(我方寄出合約,但經多次催促該客戶一直遲遲不簽回)
據說這樣申請支付命令好像被駁回的機會很大。
但逕自拍賣其貨物取償,又可能會反過來被告..
由於倉儲空間與管理貨物都需要成本,所以該客戶的貨物放在我們家倉庫,
按照此尚未收到用印的合約,每個月都會有費用產生,
因此我們現況每個月都仍會寄該期帳單到他的電子郵箱。
不過,我們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還是得想辦法解決這個客戶不付款&倉庫貨物的問題。
畢竟我們倉庫也是向地主租的,萬一有一天要搬遷還是得處理。
以上想請問各位版上大大、法律人們能否提供小弟一些意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