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地址登記問題

作者: NiNiTsao (妮妮曹)   2020-09-02 11:52:20
各位專業的板友好! 有關公司登記地址的問題想請教大家...
親戚有成立一間股份有限公司,因種種原因現在實質上已經倒閉。
對銀行的貸款無法償還,也有欠稅無力繳出,董事、監察人目前也都從缺。
日前得知親戚竟然還有去租一個地址,作為公司的登記地址,每月要花2000元...
一問之下才知道由於欠稅無法註銷,又一定要有登記地址,所以只好花這錢。
我是覺得很不可思議,都沒辦法賺錢了,還要每個月去湊錢繳這租金...想阻止這狀況。
如果公司不去變更地址,也不續約現在的地址,
房東就依依商業登記法29條第四款,去申請廢止商業登記
之後親戚也不去找新地址,就自然擺在那...(就有點像現在董事、監察人全都從缺的狀況)
想請教大家:
1.不知道這作法可行嗎? 會否有哪些處罰或副作用?
2.如果可行,這對房東好像也造成麻煩...有無更好的處理方式可以建議?
3.另外也想請教,欠稅真的無法讓公司註銷或解散掉嗎? 必須一直擺在那裏?
先感謝大家的指導與建議,感恩感恩。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9-02 12:02:00
房東向公司所在地申登機關(例如台北市商業處)檢舉此公司事實上已遷離但未辦遷址登記,申登機關會請這公司遷址,假若公司拒絕或不辦理遷址,則會被申登機關裁罰NTD 10,000- 50,000元。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09-02 12:05:00
你可以提供地址讓他登記且無償幫他處理就不會不可思議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9-02 12:52:00
有一種商務中心,是專門給人作為登記公司地址的,但我覺得理論上應該還是有法律上的問題。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9-03 20:02:00
連續罰喔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9-04 18:44:00
商務中心只登記地址不使用就是一個月2000左右,那個有點鑽法律漏洞,因為目前沒有限制一個地址可以登記多少間公司行號
作者: jjeffrey1015 (阿德)   2020-09-04 19:31:00
現在網路抄別人文章不用附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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