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可否提告洩漏個資?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02:03:41
因為某天與某個紋繡店家發生消費糾紛,當天老闆態度不好,更在我取消交易時,怒罵及拍桌叫我滾。
之後,我在店家FB粉絲頁留言負評,但只針對事實呈述,之後卻被被店家提告妨礙名譽。
店家老闆踩很硬,雖然有意和解,但他索求營業賠償20萬,我當然不願意。而店家老闆因為在檢察官的慫恿下,現在要轉告我民事賠償。(目前還未起訴)
但某天我發現他在粉絲頁放上我和她訴訟的傳票
雖然傳票本身只出現右下我的本名..
但整張傳票並無馬賽克,請問我可以針對個資法對她提告嗎?
以下傳票是她完整po於粉絲頁,個資的部分是我馬賽克掉的,她po文的是完整無隱碼的傳票
https://i.imgur.com/ocCAlxV.jpg
還有,她在她個人fb的公開版面,因為我們有爭論,她也在版面指說我是沒水準的客人,請問我也可以提告她妨礙名譽嗎?
https://i.imgur.com/DytX3Rk.jpg
https://i.imgur.com/Q1zTroK.jpg
因為J大認為我沒有交代清楚事情的真相,所以以下補充當天發生衝突的經過..
當天下午跟店家約好下午3:30於店家消費。
當我人到現場時,發現店門沒開,於是傳訊息問店家狀況..
店家認為她有在3:17分打電話告知我小孩生病看醫生,所以她會晚到,請我等她一下,當下我沒接到,但是我在意的是我從比較遠的地方過去,遲到我會等妳,但是從訊息跟現場,店家一句不好意思都沒有,讓我感覺很理所當然
以下補充我跟她的對話,還有當天發生衝突的狀況..
之後,發現店家在臉書po文,所以才會在fb跟她有辯論場面發生...
至於為什麼會說檢察官慫恿他告民事,是因為我們一開始雙方都不和解。
檢察官於是說,「妳也是當媽媽的人,要有同理心,對方如果要告妳民事,妳可能要賠更多錢。」
於是,本來店家沒想到要告民事,當調解不成功後,轉而問調解大哥要怎麼告民事。
至於,我不曉得檢察官是覺得我沒同理心不能理解她因為小孩生病才遲到,還是覺得對方是單親媽媽,所以比較站她的立場,或希望我們快和解,才這樣說...
店家求償20萬,是說依照她一個月的營收30萬,因為我留言而導致她生意變差跟我求償
店家約好3:30時間未到,但卻在fb3:33發表此文
https://i.imgur.com/2dGVe3e.jpg
https://i.imgur.com/puSMbA0.jpg
https://i.imgur.com/K8JmpeH.jpg
https://i.imgur.com/1LRM63E.jpg
https://i.imgur.com/xyEb14E.jpg
https://i.imgur.com/ZwLbjwi.jpg
https://i.imgur.com/P8xHUK8.jpg
https://i.imgur.com/BE8tFnQ.jpg
https://i.imgur.com/fD7Enmp.jpg
店家因為看醫生遲到,我們約3:30,她2:30帶小孩去看醫生,她也知道不知道需要等多久?
但卻無法先告訴消費者,提早告知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而不是賭會不會遲到,而要別人對妳有同理心
https://i.imgur.com/4lxxr4z.jpg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02:13:00
提告是每個人都有的權利,可以。個人覺得四個字:賊喊捉賊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6-13 02:30:00
可以
作者: Reichenau (RRR)   2020-06-13 07:24:00
他罵你沒水準。你可以考慮
作者: CKYww (CKY)   2020-06-13 13:45:00
一樓是說原po利用評價系統給予負評是錯誤的行為?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20-06-13 16:02:00
你也告她吧,不用跟她客氣了最討厭這種,開店還怕消費者講,告了消費者妨害名譽再妨害消費者的名譽???是在哈囉?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16:36:00
我覺得原po可能隱匿部分案情內情不單純簡單說,我開店沒事凶客戶拍桌子幹嘛?前因導致店家情緒失控、提告,原po留負評導火線沒交代清楚,強化自身清白。其次是店家為何敢踩硬求償20萬且檢察官慫恿?檢察官吃飽沒事太閒想找自己麻煩?我認為慫恿是原po腦補,但檢察官認同店家提告不是原po長相惹人厭就是檢察官人品不好!不合常理,若非特殊個案,只因賊喊捉賊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1:23:00
沒關係!我已就事實陳述,我不用就別人的EQ問題,去辯駁自己的清白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6-13 21:35:00
就讓他求償吧。能舉證再說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21:39:00
1,雖然我覺得有隱情妳邏輯盲點,但一碼歸一碼至少妳願意坦誠闡述前因而不是說謊掩飾。2,除非他是檢察官親友或妳已經觸怒檢察官檢察官不會沒事選邊站,尤其增加業務爭議方向3,導火線在我看來是三寶搞出來的問題。重點是我的看法?事件起因是我的看法能影響?本想回文,但沒必要備份+妳覺得是我EQ造成何必點出妳盲點,說了也是白說。4,回答標題,妳要告什麼都可以。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1:54:00
J大,我並不是說你EQ問題,我指的是你說只看第一張截圖,其他不用看而回覆,我覺得我不用因為店家EQ問題發文而去辯駁自己清白第二,你一直覺得我說謊隱瞞前因,那我再怎麼解釋也無用抱歉上面看錯您的推文,我以為你說我說謊隱瞞J大,最後還是感謝你的回應!還有,開庭我都客客氣氣,之前也覺得檢察官人不錯,但第一次雙方同時開庭,不知為何這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22:25:00
我們有點雞同鴨講,妳沒得罪檢察官,為何要害妳店家打給妳、漏接,妳沒道歉,卻覺得店家該道歉類似的盲點累積成誤解與仇恨值,才是導火線(我不覺得店家攻擊妳正確,也沒認同店家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2:29:00
我覺得很奇怪的是,為什麼店家預估自己會遲到,而臨時打電話給我,我沒接到需要跟他道歉?而他遲到不用道歉?店家的粉專說明的很清楚,不希望客人遲到,但自己遲到卻要客人接受?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22:30:00
我們都知道要讓座給老弱,但不讓座並無犯法。同理,妳覺得店家規定不合理或兩套標準妳可以另外投訴反應,但不是全混為一談要店家道歉而且因為店家未道歉,影響妳其他標準與判斷簡單說,妳不是不可避免而發生後不得不負評反擊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2:35:00
同理,很多媽媽自認為有小孩多了很多免死金牌,認為大家應該都有同理心?雖然看法不同,但我只是覺得不用因為小孩而遲到時,還那麼的理所當然,自認為別人應該體諒你。還有,導火線是已遲到,到現場又擺臉色給我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22:36:00
可以中離、避免,妳卻選擇走向彼此結怨的怪路店家先告知是妳漏接,未必是她理所當然我的感覺反而是妳理所當然,妳只是消費者不是女皇為何晚開門的店家要跟消費者致歉?博愛座效應?店家沒按時營業是他自己損失,有違法嗎?妳想消費又不是她想推銷,妳覺得誰比較大?(要比投訴我應該比妳有名,但我沒投訴被告。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2:43:00
所以,我漏接,店家遲到,店家現場擺臭臉,我當下取消交易,店家拍桌生氣,都是我可避免而不避免?我覺得對方理所,當然是取決於遲到後對我的態度,所以,跟人約定好的時間,只要提早1分鐘告知對方,就算對方沒接到,都是合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22:44:00
妳可以不買,她沒有犯法,妳可以負評,她不必道歉妳忽略很多盲點,有些有因果循環可預期可避免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2:47:00
沒錯!店家幾點開門,是店家自由,但他是跟我約定好時間,而不是我認為他應該幾點開門,難不成店家跟消費者約定好時間,還是可依照個人意願任意更改時間,而被約定好時間準時到達的消費者,不能給負評?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22:47:00
她不是連鎖加盟大企業,沒接單還要道歉服務私人小店,沒賺到妳錢,為何還要道歉屈辱?妳給她賺錢能屈辱她,妳沒給錢別屈辱她沒付錢想當大爺還要她委屈道歉+負評 ,誰凶?如果妳都只陳述事實,她告妳不會有事…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3:01:00
我只是表達個人感受,覺得臭臉加沒歉意感覺差,我又沒要求對方一定要跟我道歉,他當然不是連鎖企業,她有臭臉的自由,我沒發表個人感受跟事實的權利?從沒說花不花錢要當大爺?真的神邏輯!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13 23:02:00
但妳可那不自知有不實陳述(我猜檢察官選邊的原因妳不想理解或想鬼打牆就繼續吧,不說了。
作者: cloudko (水果冰)   2020-06-13 23:09:00
我沒有必要做不實陳述,我有說明檢察官說的話,我無法揣測他是否有選邊站,也許他只是希望我們能私下和解,不要鬧大事情你一直把重點放在我揪著店家要道歉,說我自以為是女皇或大爺?但我從何解釋我並沒這麼要求對方?這只是一個個人感受的問題,重點是現場發生的狀況跟店家當下對我的態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4 10:39:00
以現在的社會眼光,女王/公主從不認為自己行為有什麼錯就跟吃飯喝水一樣,可是在外人眼光給予的評價就是如此不然,打個比方,當大家看待惡房東張小姐,但,張小姐卻從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或許,你就覺得我是客人,就要熱切招呼才是正確你不想和解,那就等著被判,然後再繼續抱怨司法不公,ok?法官怎看你的行為,就是法官的心證....扭轉一個人的固有思維,是一件跟爬玉山還要困難的事情你不願意換個角度來看,不願拿出同理心來看,那..無解啊除非等到哪天你有孩子了,換成你被人家用你當初的態度對待,發現討生活其實不容易,以前都是被人家嬌寵慣了到那個時候,你才會知道,你當年的態度是不是太過尖銳...這.....就是人生OK ?建議你還是冷靜一下,上網搜尋看世人是怎樣以第三人角度來敘述態度的類型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6-14 12:21:00
JustSad:你高估我了,我沒有法學背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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