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共危險罪飭回

作者: hfli (我想當一隻小鳥)   2020-06-10 22:14:32
請問板上先進
家父有習慣喝保力達B,某天剛好開車和人擦撞,結果酒測值0.17稍微超標,就被公共危
險罪移送地檢署了
當下簡易庭的結果是飭回,應該是考量家父初犯且年事已高,而且輕微超標
因為肇責是家父,所以我們也很積極和對方談和解,對方不會告我們
當下因為匆忙離開地檢署,也沒多問清楚
請問這樣後續還要再跑地檢署嗎?還是飭回就算結案了?只要等通知繳完罰金即可?還是
說必須取得對方的和解書,跑一趟地檢署證明才能結案?
實在是沒經驗,希望先進可以幫忙解答,謝謝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20-06-10 22:26:00
不是0.25才算超標嗎?
作者: mudafucka (sinner)   2020-06-10 22:40:00
如果有車禍又超過0.15,警察機關通常就會用公危移送了
作者: hfli (我想當一隻小鳥)   2020-06-10 22:42:00
請問飭回後還要再跑地檢署嗎?謝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6-10 22:45:00
0.25是第一款,未達0.25還是有可能成立第二款繳罰金就是有罪判決。看情況也有可能緩起訴或不起訴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20-06-10 22:53:00
超過0.25是必成立185-3,0.15-.0.25發生車禍也是可能被認定成立,只是要實質認定有無不能安全駕駛情狀。飭回不是結案,只是沒有要羈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而已要看開庭當下檢察官有無為特定處分
作者: hfli (我想當一隻小鳥)   2020-06-10 23:01:00
所以會有通知再開庭?
作者: samnpc   2020-06-10 23:45:00
會,等收到不起訴書才是結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0 23:53:00
飭回只是檢察官該查的查完,這樣的犯罪也不用啥保人還是保釋金,也沒有逃亡之虞,就請被告回家去緩不緩起不起訴? 看檢察官最後下筆的決定吧
作者: darkdivebomb (ダークダイブボンバー)   2020-06-11 20:41:00
實務上0.17不舉發以非肇事為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2 10:21:00
一個邏輯關鍵點 "肇事"今天喝酒者無法舉證自己喝酒後可以安全駕駛,因為肇事了這是一個舉證問題,在這種臨界點就靠舉證支持自己的論點除非你家老爹可以舉證 "肇事責任100% 在對方"自己雖然有 0.17,可是依然可以安全駕駛(無肇事責任)那就換成檢察官要去舉證你家老爹不能安全駕駛但,很可惜,原PO文章第五行已經自承了所以,個人認為只能低姿態認罪,求檢察官給予較輕的處分只要不要進法院,一切都可以靠時間靠金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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