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終止勞動契約相關問題

作者: Kyle5566 (我整個硬你知道嗎)   2020-06-11 12:45:01
公司在4月底口頭告知5月要減少工時
也就是放無薪假,6月開始就恢復正常工時
昨天發薪日,人事拿了一張協議書要我們簽
https://i.imgur.com/mVjnoJM.jpg
我跟公司人事與主管表達我的看法
我認為公司應該在放無薪假之前
就告知我們這些事項
若公司有提前告知
我會要求公司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付資遣費
但現在已經恢復正常工時了
我沒有簽這張協議書
我是否還能夠要求公司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付資遣費?
如果公司同意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付資遣費,我是否能夠要求公司給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書?
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了,謝謝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6-11 12:56:00
他上面的意思看起來是比照資遣費標準 但不開非自願也不會去做資遣通報,估計你要領除了簽收單還會給你一張自願離職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11 14:45:00
這張我是覺得很OK 啊.....這張算是補正減班休息需要的文件而已我是不知道原PO在想什麼,現在已經六月了....你是"五月"減班休息,那你應該當時就要求資遣,不是嗎?我想原PO會發這篇,在意的應該不是薪水,而是"真好,可以拿到資遣費,又可以換工作",對吧???減班休息雙方如有一方不同意,你覺得另一方有義務回答你不同意的好處嗎??? ^_^ 這問題你應該是要去問勞工局才對一樓啊,你要能夠從文章看懂原PO真正的目的是什麼啊...人家才不屑繼續待在這工作,但是又覺得資遣費真香...所以想趁這機會把資遣費跟非自願弄到手,辦失業給付啦.現在因為錯失大好機會,所以想要凹回來....勞動基準法已經有明文規定了.......別人擔心失業.....大人,您卻挺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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