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消費者權益的一個問題(不喜勿入)

作者: sprell (screw you!)   2020-03-13 20:22:06
是這樣的 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
前公牛 pippen 被稱為天下第二人
但是論他的成就 離天下第二人非常的遠
ps 天下第二人 真正的意思 是天下第二偉大或者第二有成就的
並不是 天下第一人旁或天下第一隊的第二人
假設這件事是在台灣
如果以台灣的消費者保護法 或相關法律 去告
產品不實 或者欺騙消費者的權益 禁止他有那個稱號或品牌
有可能成功嗎?? 感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3-13 20:56:00
照你這個邏輯Best這個品牌也不該存在...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3-13 20:59:00
台灣第一家鹹酥雞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3-13 21:02:00
中國人不是東亞病夫<先告中國廣告不實+詐欺國際
作者: yesohya   2020-03-13 21:12:00
2892 要改名第八金?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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