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半年前我在某個小巷子十字路口與他人相撞
我當下看到反射鏡有看到他的車燈 並且急煞
車子當下停在路口處
對方沒有注意到我 高速擦撞龍頭
我機車停留在原地倒下
對方往前衝了約三公尺倒下
現場無破壞 警察也在五分鐘內到
但查無任何監視器 且雙方筆錄不同
初判表顯示無法判定肇責
對方肩膀受傷需動手術 扣掉健保給付不到7萬(特殊材料費63,750 其他負擔4,000)
手術完畢後骨丁有鬆脫需二次手術(尚未動刀)
其他住院 看護等等費用不清楚
我方沒任何受傷 手機破裂
這半年來都有主動與對方聯繫並約定手術完畢後談
手術完畢後對方希望我賠償金額+強制險賠償金額要10萬
一開始請富邦專員與他聯繫 並評估可以賠償5萬以上
但對方一直都不願意申請賠償 且已提告傷害罪
並希望我賠償7萬 他就會撤告
當初有答應對方賠償7萬 但對方希望一次付清 且不准分期
也有給予對方我的財力證明 證明我真的拿不出這七萬
但對方堅持 所以一直無法談妥
對方於年前提告 並說7萬付清才會撤告
會答應付7萬是因為對方說醫療費用總共17萬 只要我賠償7萬就和解
但今天與保險專員連繫才發現對方的醫療費用約6萬8
這樣讓我實在有點付不下去
身邊朋友以及一些稍懂法律的人都不希望我賠償
讓他告
想來詢問看看大家的意見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