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azyM (We are the future)
2019-11-28 13:51:23租約從今年10月底開始,為期一年
住不到一個月就看到公告說管理費要調漲,調幅為14%
詢問管理員得知9月初住戶會議就決定要調漲了,
所以可以確定房東知情不報(感覺很差)
合約寫法是:"管理費由承租人負擔,每月xxxx元整" (未調漲價格)
目前初步蒐集資料得知 若載明由承租人負擔管理費
則內政部公布的租賃定型化契約中建議加註:
「租賃期間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費用增加者,
乙方就增加部分之金額,以負擔百分之十為限;
如本費用減少者,乙方負擔減少後之金額。」
如此可主張只需支付到調漲10%的金額
但我的租約中並沒有加註這條
想請問我還有其他方法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嗎 ?
作者: techup (一個學期過了) 2019-11-28 15:17:00
管理費還是租金漲14%?管理費不可能佔租金100%吧?
作者:
crazyM (We are the future)
2019-11-28 16:52:00管理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28 18:14:00房東有在9月住戶會議簽名? 上面有明確寫幾月調漲?趕問一下....漲14% ,對你而言,[每個月多支出多少錢]???你一直在強調 "實質金額以外的數值",我就十分好奇是多到讓你可以飛日本一趟還是怎樣的高額管理費???
管理費難說,我大樓一個月是快五千的管理費,隔壁透天型一個月管理費要一萬六。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9-11-29 00:58:00好窄的大樓1個月1~2千. 豪宅的話真的1W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