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境外公司勞資糾紛

作者: KiroKu ( who)   2019-10-02 14:01:46
上月被資遣 公司是在國外
國內雖有辦公室 但沒有成立公司
所以合約是直接跟外國那邊簽(沒有期限的 所以不是約聘)
也無勞健保之類的 (當初是有說要成立公司)
我所認知既然在國內工作 應該也受勞基法保護
寫信去要求依照法律的資遣費 來回了幾次
比較像是在打太極,我無意耗下去 浪費時間。
所以目前打算的作法
1. 寫狀紙舉發違反公司法的部分
2. 民事再要求賠償(但要向誰求償?)
我不知道是否有更好的建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0-02 14:44:00
台灣沒有經營實體法人或自然人,你要告誰??這你在當初受聘時就應該要知道的事情已經已知風險吧還是你要去告另外一位跟你一樣受雇國外的那位仁兄???畢竟租賃辦公室,應該好歹有個人頭出來又不是他僱用你......
作者: wwfman (ouch)   2019-10-02 14:47:00
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是境內勞資雙方,及與公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資方在境外,很難說可以限制他遵守規範,除非一開始雙方就約定好。
作者: KiroKu ( who)   2019-10-02 15:09:00
那撇除第二點 所以第一點公訴罪應該能成立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0-02 15:10:00
公訴罪???沒意見啦......但不要查無犯罪事實,收工而已公司法有的話,也是行政裁罰吧...那,假如你認為那是公訴罪,你之前也幫助犯罪歐???在你還沒被資遣前.....若公司經營行為犯罪,你受雇犯罪同樣也有相當責任..:D假設這是一家專門殺人的殺手公司,你受雇他們殺人你被資遣了,你能說你沒有殺人嗎??? ^_^ (誇飾)況且,你連公司辦公室的型態都不知道,你要檢舉誰????XXXXXX公司在台辦公室(地址XXXXXXX電話XXXXX)這樣?你要告地檢署,地檢署也是退案而已,因為公司營運歸地方政府管轄
作者: KiroKu ( who)   2019-10-02 15:17:00
我知道實際上負責人 若是這樣講只要公司成立在海外 台灣員工就不受任何保障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0-02 15:36:00
受雇之前應該知道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0-02 15:36:00
你的僱傭契約上面有沒有寫準據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0-02 15:39:00
其實就算沒準據法 照你說的情形 你是跟外國公司的總公司簽約 適用的應該是該公司本據地的法律就算能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八條來解釋 但你要告誰?對方在臺灣沒組織 可能也沒財產 根本無法應訴最後你還是得到該國去打官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0-02 15:51:00
此類大概就是有個人頭,台灣負責處理基本事務跟辦公所租用,然後國外再找其他台灣人到這邊來上班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02 17:57:00
你看的是舊法,請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司法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10-03 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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