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算代位繼承嗎?

作者: lteky (lteky)   2019-09-06 22:15:07
以下簡述朋友的情況
朋友爺爺(下稱唐公)民國81年去世後留下一塊土地,有子女7人,因某些不可考因素,
這7人(含朋友父親)沒去過戶,所以那塊地的所有人始終都是唐公的名字.
民國92年朋友父親死亡,有留下大筆負債,朋友果斷辦理限定繼承.
民國95年其他6人終於想起來有一塊地還掛唐公名字,決定所有人一起繼承這塊地,所以
這塊地的擁有人為6+1(這個1就是我朋友,他代位繼承)
現在民國108年了有債權人找上我朋友,要他還死亡多年父親的債務,因為他名下有土地
(共同繼承的那塊)債權人表示因父親死亡時間晚於唐公,所以不存在代位繼承的情況
請問債權人的說法是正確的嗎?跪求神人解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6 22:28:00
阿謀哩????唐父當年只是沒辦繼承的土地登記,繼承事實已經發生了還不如讓對方拿出債權,跟債權催告,用時效抗辯去反駁而且,限定繼承當時的公告遺產清冊,怎辦呢??算不算毀損債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06 23:32:00
建議你朋友去問法扶律師,我對代位繼承認知好像有誤。已經辦理限定繼承而言,繼承債務至多等於繼承財產金額。但你說更新憑證,又說相安無事,有點矛盾= =?一直催繳,你朋友不鳥以為沒事,不叫相安無事叫擺爛。原以為沒財產,已經辦理限定,本就無需處理額外負擔。意外插曲發現有土地,能繼承的會扣除債務。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9-06 23:49:00
不知有土地=>這點沒問題那民國95年為啥還拿土地拿得很高興...=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07 00:47:00
確實不存在代位繼承。繼承的一切都以被繼承人死亡那時判斷,何人是繼承人在那時刻已經產生順位,沒拋棄就是繼承人。不動產有無變更登記,不是重點,就算現在都還沒變更,還是沒差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9-07 08:39:00
不是限定繼承?有什麼好怕?10萬加計15年複利18%的債務?不可能讓對方這樣算吧?上法院才是安全的QQ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9-07 11:45:00
本件是再轉繼承,而非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代位繼承是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然後由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更正:代位繼承是「被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代位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被代位繼承人」之應繼分。 本件是「被繼承人」(阿公)死後,因為遲遲沒辦繼承,等到「繼承人」(爸爸)也死了,「繼承人」的「繼承人」(兒子)才開始辦繼承,但兒子是繼承爸爸,而不是繼承阿公,爸爸沒有拋棄繼承的話,在阿公死亡時,阿公的全體繼承人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狀態(民法第1151條參照)。 代位繼承:兒子本於固有之繼承權,直接繼承阿公的遺產。父親死亡時,就算兒子拋棄繼承,兒子也能代位繼承阿公的遺產。 再轉繼承: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阿公的遺產是因為未辦繼承,但爸爸只要當初沒有拋棄繼承,阿公的全體繼承人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狀態)。父親死亡時,兒子拋棄繼承,兒子不能繼承爸爸以及阿公的遺產。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08 00:39:00
樓上解說的代位繼承,父親死亡就算兒子拋棄也能繼承阿公前提是阿公沒死亡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9-08 00:52:00
看來有人似乎連代位繼承的定義為何都不太清楚耶 唉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9-08 09:20:00
引戰引起來。請大家注意發言。不要讓訟棍有機可乘。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9-08 10:01:00
本板有惡意栽贓污蔑造謠抹黑的咖小 大家多留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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