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強制執行債務人動產卻依舊不還

作者: mock5959 (DDL)   2019-09-06 13:44:41
大家好
我之前與對方打完民事官司後
法院判決確認
我需要償還對方5萬多現金
對方需要付給我30幾萬現金與兩項價值20幾萬的物品
我便事後執行強制執行
法院書記官也陪同我一起至對方家中執行那兩項物品(動產)的討回動作
但對方死皮賴臉就是不給
書記官表示他會寄發公文限對方十日內歸還
不然處以3萬到30萬罰鍰
但我需要自己在十日後主動寫狀告知書記官依舊沒有收到動產
所有我有幾個問題
1. 請問是寫什麼狀?具體名稱是?
2. 對方一樣有執行對我的五萬多現金扣款,我如果申請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抵銷,到時
已被扣掉的錢法院會請他還給我嗎?
3. 對方不繳納罰金會如何?
4. 如何知道對方繳罰金? 這樣才能再請法院發文警告不還會續罰?
謝謝各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06 22:43:00
1,有疑問可以問你該案的書記官。狀紙,自己寫或委任律師寫都可以,看能力與案件。不必想的太複雜,怕死想買保險就委任律師。2,我沒遇過類似狀況,不懂為何不相抵。3,我若沒記錯,罰鍰與罰金不同,你可以估狗。4,你的問題我看不懂,你是政府財政部門嗎?犯人有沒有繳罰金,為何要向你報備= =?而且你有什麼職權與必要,要法院發文警告=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07 00:54:00
一、陳報狀;十日應該從送達對方開始算,具體怎算要看法院公文。二、如果已經交付就太慢了,打的意義不高,還不是要走強執查封扣押。三四繳不繳不關你事,但法院另下的命令,他不遵守一樣陳報就另有處罰
作者: v3su   2019-09-08 01:44:00
請您直接詢問您的書記官,不要問這邊。您有書記官可以詢問給答案。另外,那個不是叫陳報狀,您直接問書記官,會告訴您攜帶哪些資料去法院服務中心遞狀。如書記官忙碌,請直接攜帶法院相關所有資料(強制執行、身份證、印章)至法院服務中心,抽號碼牌,櫃台服務人員會教
作者: fn4353 (鈺涵)   2019-09-08 19:53:00
我自己就在北三院的民執,只要我們命當事人陳報履行/受償等情形的,當事人都會用陳報狀。另外這種雙方互為債權債務人關係並且有來執行的,我們這邊之前遇到的是兩邊都有扣到存款,兩個承辦股各發收取命令給給兩個債權人自己去收。如果執行的是對特定物的交付,履行期間到了債務人不交出來我們會請債權人會同員警(必要時會請鎖匠)到債務人住的地方取回該物。承辦股這邊當然也會去。另外,這種債務人不履行的,法院處的是「怠金」,不是罰金也不是罰鍰。債務人不繳,是可以直接對他強制執行的。不過我們法院很少在處怠金的,通常是寫好看的而已。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08 23:11:00
想推「通常是寫好看的而已」XD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9-09-09 10:29:00
處怠金罰了錢也是給國家,不是給債權人,把心力放在物品在哪裡?怎麼拿回物品比較重要
作者: mock5959 (DDL)   2019-09-09 11:12:00
之所以來這邊問,主要是因為我承辦書記官說他是第一次辦理強制執行動產,而且現在人在受訓一個月後才回來.........書記官也沒有要找警察或鎖匠的意思,直接說對他處以怠金,結果在推文發現說是寫好看的,我實在無奈,不是我不想要只想處罰對方錢,是我真的要不回來
作者: v3su   2019-09-09 15:06:00
請您直接持相關資料至法院服務中心,因為您是執行動產時,債務人拒絕,這不是寫陳報,而是另一種訴狀,關於這部份,請直接找法院相關諮詢,或是直接跟法院諮詢律師抽號碼牌詢問3.會被管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09 17:03:00
就陳報,也只能用間接的處罰方式,來督促債務人交付動產
作者: v3su   2019-09-09 17:32:00
我再次回答,不是陳報狀!!!是聲請追加執行狀或是聲明已提確認之訴狀!陳報狀是債務人無可執行之債、或是債務人無履行當初說好之履約債權。原PO 您直接去法院,拜託,不要再問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9-10 09:38:00
一般是寫陳報狀沒錯
作者: v3su   2019-09-10 12:55:00
哪來一般是寫陳報沒錯?原告有很多種訴訟狀可以遞狀,並不是“一般”是寫陳報,每種訴狀都有其應對理由,寫錯被退就算,還會影響到正在進行的程序階段。陳報有其理由、他種訴狀也有應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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