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誹謗罪誹謗之事為真,乃誤打誤撞仍成立嗎

作者: ultratimes   2018-10-25 14:09:10
誹謗罪,如果能證明誹謗之事實為真者不罰
但若該誹謗罪為真,是因為誤打誤撞而成立呢?
刑法中的正當防衛有個偶然防衛
就是說原本要殺人結果剛好遇到對方也要殺自己,剛好互相傷害
並不構成正當防衛,偶然防衛不算正當防衛
那誹謗罪如果也是偶然情形呢?
例如捏造事情使人名譽受損
但沒想到事後卻發現,當初只是隨便捏造的,但卻不小心都說中了
這樣會不會因為是單純偶然的情形,仍構成誹謗罪?
另外一種情況
捏造情事使人名譽受損
但是被害者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勁,居然在事後去做了那件事
妨礙名譽之事在妨礙名譽當下並無其事,但被害卻事後去做了這件事
那這件妨礙名譽能夠成立嗎?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8-10-25 15:33: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毀謗跟妨礙名譽是被告要舉證所述為事實且非私德,故自訴為捏造事實,直接敗訴。至於樓主說誤打誤撞說的是事實,那就由被告舉證。至於妨礙名譽行為後事主才做,被告無法舉證於行為時為真實,故成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0-25 16:14:00
大帥!大帥!大帥
作者: v3su   2018-10-25 16:52:00
……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25 17:34:00
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狀況。捕風捉影就到處宣揚。被告誹謗也是活該就是。不要沒事亂講話不就沒事了嗎?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25 22:05:00
235就是235,還怕別人說阿,沒事不要散布猥褻文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25 22:34:00
說別人在專門討論性的西斯版的言論是猥褻文字。然後在法律版觸犯毀謗。你真的。很可愛。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25 22:38:00
毀謗還是誹謗,不懂還是洗洗睡,不是誇耀實務經驗多厲害怎麼還跑去其他板取暖,怎麼沒甚麼人理你啊公布一下自己的貼文阿,看描述自己性經驗是不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性慾,令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8-10-25 23:29:00
樓主考慮構成要件是否成立,應以第三人而非當事人內心所想為審查條件。白話而言,第三人僅得就行為人、被行為人所述及其他相關證明等相關事實涵攝是否符合法條要素。白話點說,又不是看小說電影內心戲還有旁白標示....回答後兩點,行為人自白承認不符合善盡調查足以認定其為事實之要件,惟實務上若法官亦知其為事實,即已符合證明其為事實不罰之要件再者行為時如非事實,即須確認是否符合該法第3項要件,若不符合仍構成毀謗罪,爭點是行為時。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26 02:19:00
照某人的標準。西斯版要求文章要有西斯點不就……教唆性騷擾? XD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26 07:48:00
原來訴訟經驗輝煌,分不清教唆、煽惑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26 09:37:00
我有說過我訴訟經驗輝煌?又來了……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26 09:49:00
沒人說你有,大家都知道你什麼經驗最豐富了(笑)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0-27 13:26:00
蠻有意思的想法啊,我之前從未想過^^我認為有罪啊,理由同你所述,但是實務如果已經證明他有此事實,又是可受公平的事情,檢察官還會去舉證你是後來才知道的嗎?滿有趣的三階論是假,什麼法理都是假,你覺得這些行為該不該處罰?以當今社會大多數講理有智識的人看法,即可知真正的法律要解出什麼答案了^^可從刑罰制定目的來推^^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0-27 18:00:00
承倫來讓我好好照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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