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對方撞到自己,下車看後卻被判肇逃

作者: milk61108 (milk61108)   2018-10-24 10:10:15
各位好
家父在四年前曾經有過酒駕的紀錄
半年前出了一場車禍,是對方撞到我爸爸
發生事故後我爸爸有下車把對方扶起來,確定沒事後才離開(對方身上有小擦傷)
但事後對方有叫警察,因我爸當場確定沒事後才離開所以沒有留電話,但就是因為沒留電
話所以被判了肇逃
後來上法院時我爸沒有請律師或保險公司的人陪同(因為他覺得只有擦傷還是對方撞到自
己)。
因為是對方撞到自己,所以法官在問我爸有沒有罪的時候第一次沒有認罪,後來法官說了
什麼現在認罪從輕量刑如果不認罪之後可能判的更重之類的,所以我爸就認罪了。
對方在法庭上也宣稱是自己撞到我爸爸的。
判決下來是一年兩個月,請問這樣二審還有改判的空間嗎,感覺很冤枉......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24 10:13:00
有發生車禍沒叫警察就離去的確是肇事逃逸。不過怎麼會這麼重?因為酒駕前科加重判處嗎?
作者: milk61108 (milk61108)   2018-10-24 10:14:00
對,因為法官說酒駕紀錄五年才會撤銷,但現在只過了四年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24 10:17:00
那就機會不高了。因為肇事逃逸這部份事證很明確。找專業的律師諮詢看看是否有突破點。肇事逃逸跟誰撞誰無關。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10-24 10:52:00
有酒駕前科,不懂法律,又不請律師……和解看看能不能判輕一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24 11:11:00
你這邊的陳述,跟對方筆錄顯有不符吧....以現在行情,肇事判一年多,多半是惡性肇逃且不認罪你這邊能找到證人嗎???肇事逃逸立法宗旨,可是以生命法益的保障為前提所以是不論誰是肇事責任,都應該相互確認對方有無傷亡並且做適當處置也不是留不留電話,其實只要打一通電話給110就好只要能有一個讓事後找得到人的方法,有做就不會被定肇逃而且,你大概沒看過,車禍當下,還活蹦亂跳的跟你辣豬屎可是,十分鐘之後,就雙腿一軟整個不醒,然後送醫不治這影片在水管可能還找得到,內臟大出血,可是外觀無明顯傷口,人也當下還會正常回應
作者: samnpc   2018-10-24 11:22:00
重點在你能不能舉證對方同意你離去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0-24 11:24:00
一年兩個月,算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24 11:25:00
j大,印象中最近看過的,有認罪的,沒那麼貴吧....當然,本案照這樣看來,應該是不認的情況,加上又有酒駕前科,換言之,在法官眼中,當事人社會信用度顯低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0-24 11:34:00
前科還是累犯,原po也沒說清楚畢竟肇事逃逸罪最低就是一年又沒和解,一年兩個月算很輕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8-10-24 11:43:00
酒駕和酒駕肇事在這個例子判刑會有差別嗎?
作者: milk61108 (milk61108)   2018-10-24 11:54:00
已經私下和解了如果請對方背書的話 有機會改判嗎?已經和解了 現在應該是公訴的問題對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24 12:14:00
有點弄錯嘍,肇事逃逸是欠國家的就像你說的,若今天你這邊完全無肇事責任,那....民事部分,有什麼需要和解的呢??對方就算要告過失傷害,若自陳肇事責任全在己身那對方還是告不了你爸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24 12:18:00
通常對方傷勢沒有很嚴重,當事人也願意賠償,法院是會給緩刑,最主要應該是有五年前酒駕紀錄更正,四年前緩刑前提,五年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0-24 12:46:00
對方背書?你想太多。如果對方現在才改口說你方有沒有肇事逃逸,那對方就要吃上誣告罪,對方又不是傻子。
作者: cds730628 (hush008)   2018-10-24 21:00:00
覺得已經判很輕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0-24 23:46:00
你要想辦法證明,有雙方在肇事現場交涉,這些都是要自己找,別期望檢警法院幫你找。行車記錄器現在是必備工具,沒這種東西不要開車出門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18-10-25 04:19:00
對方如果改口你父親有善盡義務,那再宣布無罪的時候,大概就準備起訴對造了。這妥妥的誣告,連你們去告發都不用了打110 交換電話等方式。是"證明"有盡善義務,不是唯一方式
作者: dog5566 (狗五六)   2018-10-26 11:35:00
對方有受傷 你爸不等警察直接離開 這就是肇事逃逸無論誰撞誰 重點是對方有受傷 再小的受傷都是受傷
作者: onizuka7kimo (JR)   2018-10-26 23:24:00
沒等警察來就是肇逃,就算救護車來一樣,判決已經很輕了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0-27 13:59:00
覺得你來討拍的,如果對方認錯撞你父親,一不會報案,二不會判那麼重事實審略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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