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政契約 履行義務問題

作者: san06182003 (stanftw)   2018-07-17 17:50:59
我們和政府機關有簽訂行政契約
有受到政府補助(獎學金),而後需要履行義務(服務/工作)
行政契約書中有規定有多種履行義務的方式可以選擇
且並沒有說選擇了A方案之後不能再更換為B方案
(反之也沒有規定不能先B然後換成A)
但現在政府的承辦人員表示如果選擇了A以後就不能換成B
想請問這樣是否合規定/合法嗎?
謝謝!
作者: san06182003 (stanftw)   2018-07-17 18:42:00
更正:有說可以B換A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17 22:26:00
若有名額限制,沒說不行,選擇又不是在你們,是在他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