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高速公路連環車禍求償

作者: ryan5782 (Ryan)   2017-12-06 22:10:09
地點:
高速公路出口專用車道
說明:
A:我前方車輛
B:我(有第三責任險,無車體險)
C:我後方車輛(只有強制險)
D:我後方的後方(最後一台)(有第三責任險)
前方A車已在停止狀態,我B車也跟著煞車,在我已完全停下來後被正後方C車推去撞前方A
車(第一次撞擊),之後我正後面C車再被他後方D車撞擊,並一路向前追撞D->C->B->A(第
二次撞擊)
損傷狀況:
我的車子後方嚴重受損,前方輕微受損,經外廠評估修車費15萬
問題:
目前初步有找我後方車輛(C)討論賠償問題,看起來還算有誠意,但卡在他主張第一次撞擊
之後他有再被後方往前追撞,所以第四輛(D)車也應該負責我的修車費,所以不願意賠償
修車費總額15萬,我想請教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我該如何進行下一步動作?
車禍鑑定表會標明C跟D車分別對於我的肇事責任比例嗎?我如果先修車會不會對我有什麼
不利?
C車無第三責任,所以找車主要錢,但他又不願意全賠
D車有第三責任,我不知道該如何跟他的保險談,目前陷入卡關困境...
以上謝謝大家
附上我的行車記錄器
https://youtu.be/N5hqXgNxkbU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2-06 22:26:00
筆錄是寫"推撞"還是"追撞"?差別蠻大的。
作者: yesohya   2017-12-06 22:27:00
扣掉折舊妳本來就拿不到全額 所以C如果願意付得比妳折舊後還多就趕快收下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7-12-06 22:54:00
筆錄推撞或追撞的差別,大概只有在保險吧,打訴訟的話,主要還是要看實際情形,與筆錄用詞沒有太大影響。尤其本件有行車紀錄器,是哪種撞,不會因為筆錄的用字而有差。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2-06 23:18:00
沒有行車記錄器要證明停止難度很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