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已離婚,如何將另一方趕出現有住居地

作者: rt321   2017-10-24 21:40:44
不好意思,小妹最近也遇上這種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家母已於九月中正式拿到離婚判決書換完身分証!但是家父不願意從原住所搬離,並主張
都是家母一相情願的作法、跟法官串通好,全都不算數,家裡頭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搞得大家都快精神分裂!
我知道找律師打民事訴訟後執行公權力是最有用的,但是家母很怕這樣做會狗急跳牆傷害
到家裡其他成員,畢竟人心不可測....
請問各位先進真的除了找律師沒有其他辦法嗎?還是說可以順便申請保護令之類的?
有想過趁他出門請人換鎖,但是感覺他可以等門或是請鎖匠開鎖,不知沒搬出去前是否違
法....
可以請各位先進給個意見嗎?謝謝
※ 引述《cains (該隱)》之銘言:
: 各位先進大家好
: 家母9/28號已由臺南地方法院當庭和解離婚
: 我生物學上的父親,不肯搬離目前居住地(已讓他免費住22年了)
: 房子為家母一人辛苦工作24小時看護,按月繳貸款買的
: 那個只想要權利不盡義務的X男,一毛都沒繳(因為他不去工作)
: 有詢問市民服務的律師,他建議家母要再打民事官司,來讓警方有辦法強制執行
: 但現下於我家的關系,沒辦法等到打完官司
: 因為從28號宣判後,那個X男,就開始脫序行為(之前是在陽台小便,現在直接在
: 客廳小便)
: 不然就是煮東西,故意把水裝很滿,讓它漏出來,把瓦斯熄滅(已經發生很多次了)
: 屢勸不聽,家母忍無可忍,將X男關在家門外,但X男會博取鄰居的同情心
: 變成都是我和家母的錯
: 想請問先進,有沒有最快速的方法,讓X男搬出去
: 因為不知道何時,會變成我和家母被他用意外的手法給害死(之前就有過他故意不關好
: 冷凍庫的冰箱門,讓冰溶化後,水流下來,家母差點摔倒,年紀大經不起摔。我人
: 又在上班,無法時時注意)
: 請先進給個好建議,謝謝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24 21:46:00
搬走,賣房。你們的狀況靠法律很難解決。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24 22:25:00
賣房+1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0-24 22:32:00
誰的房產?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10-24 23:25:00
就算你把他趕出去 他也是會三五天就來鬧一鬧的搬家輕鬆多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25 00:40:00
既然前夫無權居住 換鎖之後他找人開鎖就有違法之虞 報警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7-10-25 01:22:00
直接換鎖可能會有疑慮,建議是透過訴訟解除對方居住權利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25 01:48:00
提不作為給付之訴 請求法院判不要讓他再住在家裡 判決確定就有執行力(不太確定)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10-25 09:24:00
可以申請家暴令,如果他有言語或肢體傷害的話.趁他不在的時候可以內外門換鎖,內門上寫明某人非房客不得進入,協助開換鎖者視同侵入他人住宅罪幫助犯,鎖匠就會知道(也可以週知提醒附近鎖店,請他們忙.)內門建議加裝電子或指紋鎖.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7-10-25 11:23:00
除了律師我想不出其他辦法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25 12:21:00
遇上一個可能用他一條命換你一家命的不定時炸彈。別天真的以為有任何法律方法可以幫助你解決問題。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10-25 12:41:00
你這不行那不要 那就繼續過這種生活。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25 13:02:00
果然是有離婚很丟臉的想法 那你們就繼續擺爛欸不處理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25 13:24:00
給個五百萬應該可以完美解決....選我正解
作者: goldak (金牌臥底阿干)   2017-10-25 13:32:00
所有人把他當隱形人,不講話不理他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7-10-25 19:08:00
法律只能嚇阻還有理性的人,對於萬念俱灰沒有希望的人..還是小心點為妙
作者: martinptt (martin)   2017-10-25 20:00:00
先搬離在外租屋住一陣子,再把房屋鎖換掉,製造人去樓空的fu...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10-26 01:44:00
講到整個社區都知道 你看他還有沒有臉待
作者: yenbean (新北宅男)   2017-10-26 09:17:00
個人覺得,雖然父母離婚且一方確實不好,但子女這邊是否可完全切割或棄養等,人總不免食住等需求,若花點錢讓父親這邊外居住和零用錢,是否較圓滿?真糟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10-26 14:37:00
其實沒啥好丟不丟臉 離婚了本來就該搬出 管理員會有這樣的態度就是因為你們,所以他們認為可行,如果他尾隨到家門口,很簡單,就直接報請或者走回管理室打電話報警請警察出面,久而久之,各住戶和管委會就知道你們態度,至於丟不丟臉,講真的令尊家暴等等行為在前,是他的問題,如果跟外人沒有關係,且現在一般人也知道會搞到這樣有一定原因在,如果你們隱忍,他行為只會越來越誇張,這樣才有機會影響到鄰居~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26 15:44:00
覆議樓上 當事人自己態度曖昧 旁人自然不願涉入
作者: nyaruka (喵路卡)   2017-10-27 13:33:00
你們沒辦法跟對方講理、不願意動用公權力,更怕讓社區管理員知道對方已經無權進入你們家,在他進入社區前就該阻攔,不讓他上樓..你們的問題說真的不是法律能解決的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27 17:12:00
照原發問者的描述 解法就是維持現狀 想要獲得卻不願相應付出 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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