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誤犯兒少法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9-24 21:51:57
不備份,我自己的一些抱怨,
年輕時被朋友帶去珠海,破處回來後有一陣子蠻想做愛的,
就認真的去找能花錢做愛的地方…(我當時沒交過女友,現在也沒有。)
某次去一個一夜情留言板,看到有買點卡詐騙的,留言3500/1次
我就回一句:豆干厝1500/1次…讚
然後就有自稱是女警的打給我,說我違反兒少法。
我就回她:母豬,母豬夜裡哭哭…(X)
其實我回:幹你娘,聽你在虎爛…(O)
然後我現在在警察局,有人可以幫我QQ嗎?…(X)
我後來就收到通知單…我真的哭哭了(O)
不過我很謙卑,謙卑,再謙卑的去警察局做完筆錄
最後檢察官沒起訴我…忘記幫他立長生牌位
如果是現在的我,我還是不會請律師,
我會找立委跟記者…幹,垃圾警察。
作者: tgsh (宗師)   2017-09-24 21:58:00
光就回豆干厝1500/1次...讚,到底哪裡違反兒少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4 22:00:00
可以在留一次,看看有沒有偵查,然後不找律師啊,這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實驗室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9-24 22:26:00
真的啦,我以前有在ptt發文抱怨過,應該還google的到a9301040大,現在還有豆干厝…我也是醉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4 22:54:00
樓上,要幫你報路嗎? 去檳榔攤問就知道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4 23:15:00
我是說,你可以留言指定未成年少女,試試這個偉大的實驗,需不需要律師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7-09-24 23:24:00
現在怎麼會沒有豆干厝,我知道的就好幾個了,原po你太淺了
作者: hidog (.....)   2017-09-24 23:33:00
在這邊討論這種話題真的合適嗎...XD
作者: REIN0119 (淚の夜光蝶)   2017-09-24 23:51:00
比我慘多了 不過幸好最後沒事 恭喜恭喜順便問 豆干厝是什麼梗? 一種分類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9-25 00:16:00
作者: tgsh (宗師)   2017-09-25 00:55:00
我是真的很認真地請教,豆干厝一般都是很有年紀,30幾歲還算很年輕的地方,跟兒少法的關係到底在哪???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09-25 00:56:00
跟兒少法的關係就是 你貼的訊息可能被兒少看到wwwww基本上你去看判決書 牽扯到聊天室的幾乎都是這樣www
作者: lovekyoko   2017-09-25 02:03:00
原PO挺幽默的XD
作者: 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2017-09-25 05:32:00
理解為何沒女友,舉止也許想搞笑,但反而令人覺得反感噁心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9-25 08:06:00
肥宅總是會被跳過討論,直接覺得噁心,我習慣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9-25 09:28:00
幫QQ另外應該是舊兒少法第29條吧 很弔詭的把散布性交易資訊放在兒少法裡面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9-25 09:59:00
對對對,是29條,當時成立的話,好像要罰百萬,我是真的嚇到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7-09-25 10:07:00
原po,台灣這麼大你以為只有三重有喔,呵呵……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9-25 10:53:00
其實我經過桃園,基隆都有想找過…沒找到後來是去林森啦QQ
作者: cchna (G好)   2017-09-28 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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