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急難救助金額問題

作者: oliver81405 (苦瓜)   2017-09-23 01:03:14
各位大大們好
我母親今年五月的時候出車禍,亞東醫院醫生說是粉碎性骨折,所以用了自費額約10萬
元左右加上之後回診的費用總共約12萬。
因為家母沒有自己買保險,九月一號去申請急難救助,當時新北市的區公所要求我們把全
部的憑證(醫院收據)拿過去,然後前幾天核發下來金額是一萬元整。
現在有個問題是我們是否能夠提出訴願,將金額提高至最高的兩萬元整,那當初我們在醫
院的憑證就拿一萬元的就好了不是嗎?
明明申請不到那個金額,區公所的人又說不能把憑證還給我們,想請問大大如果說提出訴
願可以提出哪方面的訴願,方向大概是什麼比較合適。 可能有很多不懂的部分,謝謝大
家。
https://i.imgur.com/ldylMFP.jpg
作者: yesohya   2017-09-23 02:31:00
妳只給一萬的收據不會得到一萬會申請不過 = =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09-23 02:39:00
他說是最高兩萬 不是費用超過兩萬他就會給你兩萬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09-23 07:43:00
府上人口結構如何?有多少位超過二十歲但不是學生或者有工作能力的?
作者: nyaruka (喵路卡)   2017-09-23 11:02:00
非負擔家計的最高補助一萬,區公所是以這個為依據吧三十天內向區公所送訴願,要附上核一萬元的公文影本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3 13:22:00
醫療/生活費是分開的,看看公所給什麼決定如何訴願訴訟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9-23 13:31:00
請里長或里幹事幫你去了解
作者: happyqooya (丸丸)   2017-09-24 09:41:00
把佐證媽媽是負擔家計著的資料一起附上,試試看?
作者: yesohya   2017-09-24 13:19:00
不用白忙,可以自己先付的幾乎都拿不到最高妳們沒有自己想像中的"難" 給你最高 要怎麼對待付不出的?
作者: amosvalen (黑鍵與白鍵)   2017-09-24 18:02:00
我覺得原po要說明看看自費的細項,如果以病房費為主的話,會影響審查人員的心證另外車禍如果是被撞,第三責任險之類是否有領取,也是一個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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