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法律是不是間接承認迷信犯?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14 12:23:46
剛剛有看到有人因為隱瞞凶宅而出售,所以被判了詐欺罪
但是所謂凶宅,其實也只不過是死過人
對於實際上會有什麼影響,其實完全沒有任何科學依據
凶宅的確會讓房價變低
但實際凶宅對人有何不良影響,完全沒有任何數據可以顯示
這跟事故車 泡水車 完全不一樣
泡水車事故車的性能和安全性就是不如正常的車
所以隱瞞泡水事故而販賣,可以說是詐欺
但是凶宅,也只不過是民俗信仰而已
根本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能證明有什麼影響
那為何隱匿賣凶宅,卻可以被判詐欺罪?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9-14 12:52:00
重點在施用詐術 不在詐術內容為何吧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9-14 13:12:00
契約內容。
作者: jouesy (jouesy)   2017-09-14 13:16:00
告知義務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09-14 13:47:00
凶宅的價格是市價打好幾折,有時候甚至只有市價的一半,你覺得是不是應告知之重大事項?
作者: tgsh (宗師)   2017-09-14 13:52:00
妳也知道凶宅的房價會大跌,那妳用極便宜的東西冒充貴的賣不覺得被判詐欺罪是應該?這就是賣假貨無誤啊!大概只有U大師的見解會認為不算詐欺欸欸,推文以後才發現發文的好像就是大師,對不起,失敬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9-14 14:00:00
有無科學影響跟房價低是兩碼子事情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09-14 14:01:00
是價格問題 凶宅是房價下跌的原因 但是被告隱匿使原告(附帶民事的原告)財產受損,啊啊啊 是u大濕不該回的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9-14 15:25:00
既然看到判決就應該把判決理由看清楚 105易774和106易453都可以參考
作者: ningningkuei (桂王)   2017-09-14 16:42:00
可是不是人非他那手持有期間有發生凶宅的定義情況就不用告知為凶宅嗎?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14 17:18:00
樓上在說什麼?如果這樣的話,房仲就絕對沒有告知凶宅情形的義務了啊...除非在善意的情形,不然該屋屬於凶宅就是交易上重要事項,出賣人就有告知義務。
作者: ningningkuei (桂王)   2017-09-14 17:33:00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14 18:07:00
嗯,事實上新聞也寫了有引發買賣糾紛的可能。而且內政部的說明書規範跟民法的告知義務並不衝突,符合買*符合說明書規範,對方照樣可以爭執買賣時沒有告知重要事項。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15 00:13:00
U大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9-15 16:10:00
噓上面所有人  你們這麼認真沒問題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15 21:59:00
我在上面但沒有認真,嘻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7-09-16 11:14:00
我認真的對象不是某U啊@@...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09-16 18:15:00
我想是因為風俗民情有直接影響住宅這類物件行情的緣故!有沒有死過人實際上影不影響居住是一回事~但卻實際上影響售價,這個就有非常多數據與案例可參考。既然實際上會影響行情與價位,隱匿者及有低價高賣之嫌!就像七月又沒有科學證據真的好兄弟放暑假~但車市房市均跌法律僅僅是讓一群人盡量和諧共處的工具!跟實務或真相真理沒有直接關聯,所以法律判斷與科學判斷或現實相左不讓人意外!法律本來就...跟對錯無關也不解決問題!只解決情緒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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