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通保法」的損害求償

作者: ArcueidY (羔羊羅勒佐白醬)   2017-09-13 17:27:03
小弟前些個日子
被一位朋友的牽手誤認為有一腿
搞到現在法院跑到心很累
他宣稱是「為了保護家庭和諧」原因的偷側錄我的對話
就不是「無故」
而且還偷側錄多達四次 三次為手機對話側錄 一次為調解室偷側錄
所以小弟前提起通保法的告訴 不過法官輕判對方6萬
現在民事要提出求償
小弟該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小弟實質與虛擬的損害?
因為法官有言
「你的實質損害是什麼?」
「你看沒什麼實質上的損害啊。」
但是對方不僅偷側錄 也在 「調解室」偷側錄。
當日在調解室偷側錄也將家母的對話錄音進去。
更在譯文中斷章取義
不僅將自己側錄手機的對話稱為「監督對話」
更將在調解室的對話稱為「保障自身權益」
希望懇求法學專業可以指點小弟該如何向其求償?
感謝大家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09-13 17:31:00
6萬不錯了啊…還是你有家庭失和?
作者: hidog (.....)   2017-09-13 17:51:00
可以問一下"搞到換工作"是什麼情況...黑函到你公司嗎看要不要找律師= =問前老闆能不能作證辭退的理由是這件事情....或者至少取得他打電話去亂的證據
作者: yesohya   2017-09-13 18:59:00
老闆違法解雇 是跟老板求償 妳弄錯對象老板要作證自己違法?
作者: hidog (.....)   2017-09-13 19:08:00
向老闆求償這個是卡在台灣勞工不敢申訴吧...雖然勞基法有規範,但是真的敢檢舉的沒幾個
作者: yesohya   2017-09-13 19:12:00
自己棄權不表示就可以因此抓交替啊 = =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09-13 19:27:00
就問你的刑事律師再打民事,他比較了解你的狀況不是嗎
作者: hidog (.....)   2017-09-13 19:48:00
多問一個問題,你跟你朋友應該斷絕往來了吧覺得麻煩的是就算再換一份工作,對方應該還是會來找你總覺得很怪,正常來講你跟朋友斷絕往來應該就沒事了才對跟律師研究看看他來職場亂這件事情是否有其他違法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09-13 22:24:00
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不受國家機關非法侵害,才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目的之一。對方又不是公務人員監聽你的,應該是適用刑法第315條你的隱私權被侵害,得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請求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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