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作者: eichan (eichan)   2017-08-16 22:06:08
事由:
兒子(年滿18歲,高中畢),父母離異,父親已失聯,兒子長期以來會以言語或肢體家暴
母親及家人,例如:三字經、推打、威脅讓大家不得安寧、要殺了對方等。並有偷竊(都
是偷家人、同學故沒有報警)和說謊的習慣。
由於就讀高中學校較遠,母親有另行租屋給他居住,但因衛生和居住習慣差,被房東解約
驅逐,所以要求母親每月除了支付生活費1萬外還需另租一間地段要好的套房給他(幫他
找過房子,卻被拒絕)以及支付未來四年私校大學學費,並騙走了約幾萬元說要租房但卻
沒租,所以目前無居所。8/4返家騙說要取回剩下物品,實際上是要威脅母親及姐姐(有
錄音、錄影)要求返家居住。並於8/5闖入家中發生爭執與推擠,母親以於8/5申請家暴令
,目前正在流程中。
想拜託大家協助回覆的有以下:
1. 由於民法上要撫養至20歲,但有申請家暴後,是否可以依照1118-1條而免去呢?
2. 若需撫養是否有案例可得知每月應付金額大約是多少,以及是否要負擔學費和讓他有
居所呢?
麻煩大家協助了,謝謝!
作者: rockido (123)   2017-08-16 23:20:00
難,參酌同條第3項,為保護未成年子女,對未成年子女有絕對扶養義務,難以減輕或免除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08-16 23:44:00
把他送進監獄不就免除了18要負完全刑事責任難不成他易科罰金自己繳得出來?這種八成都是寵到不行 洞大到不行才開始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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