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離婚

作者: tonyaa (夏天的風)   2017-07-16 14:46:28
事情是這樣的
小妹在五月結婚,當時已有身孕。婚後兩個月內與夫家同住。夫家有婆婆,先生跟兩位兄
弟。那段時間裡,先生常為家事及金錢與太太爭執,說太太不夠勤勞,薪水應該要孝敬婆
婆,大吼小叫,只要一有不快,就出房門告狀媽媽,兄弟全家一起坐在客廳對女方訓話;
對於行動也有限制,不能隨意出門,應該要常在家陪婆婆回娘家是大忌。實在不堪其擾,
女方決定先回娘家,一個星期裡,男方不聞不問,後來於電話中協議離婚。
結果當天,男方未到,說因為有孩子的問題未釐清(甚至說可能不是他的,要等出生後再
處理,於是陷入僵局。
目前女方的心意是想在生產前辦好離婚,將孩子留在身邊,並與男方不再有任何牽扯,請
問板上的專業先進,下一步該怎麼做才好呢?
謝謝大家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7-16 14:50:00
小孩自己要養的話,就要求男方無條件離婚,父不詳就好吧?要男方養就找律師或第三方,不然談不出毛
作者: floot (floot)   2017-07-16 16:05:00
懷孕也可驗DNA不是嗎?妳就直接到法院做法律諮詢,然後參考民法第1052條得向法院請求離婚的要件,自己寫訴狀說明。如果還牽扯到財產什麼的,妳就找律師打官司或付費請律師代寫訴狀。總之,遞出去後,會先在法院開調解會,一到三次,萬一都不成就進入真正的官司了,那會拖滿久的。
作者: tonyaa (夏天的風)   2017-07-16 20:27:00
目前是打算自己養,可是不知道對方打什麼算盤,可能要求無條件放棄嗎?對方會同意嗎?沒有,女方什麼都不要求,只求斷的乾淨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7-16 20:48:00
以現在戲劇的走向.我是女方家人的話.我就會跟男方說DNA就不用驗了.驗了只會傷心.直接離婚小孩不會填上你的名字.你也不用擔心以後要養他...(先勸退他QQ
作者: tonyaa (夏天的風)   2017-07-16 21:15:00
如果男方堅持,可以拒絕吧?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7-16 21:18:00
男方不離婚.報戶口時父親就是填配偶...他要驗.就是有懷疑.這時用話術要求離婚應該容易些.
作者: tonyaa (夏天的風)   2017-07-16 21:30:00
不是有懷疑,應該只是拖延離婚的藉口,想等小孩出生再另作打算,至於暗懷什麼鬼胎就叫人頭痛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07-16 21:59:00
那就不是板友能幫忙,一般是建議以拖待變,這年代也沒有勸和不勸離,找雙方都能接受的去做,不過也是要第三方。
作者: rockido (123)   2017-07-17 00:10:00
小孩出生只要回溯181日~302日內有婚姻關係 小孩就會推定是在當時婚姻關係存續中 就會推定當時有婚姻關係的男方是小孩的爸爸 白話點講 除非你小妹結婚的時候已經滿六個月否則小孩會受婚生推定 而不是小孩沒出生前離婚就不會填上當時配偶的姓名如果說男方目前沒有協議意願的話 不妨先向法院聲請調解向法院聲請調解 法院會寄發調解庭通知單 一般人也比較不會輕視法院的通知調解不成到時候小孩生下來再走裁判離婚訴訟 畢竟裁判離婚有要件的 不是隨便都能成立 如果到時候用破綻主義去攻防太多時後會變成互潑糞水 對孕婦也不好~ 先走調解吧
作者: tonyaa (夏天的風)   2017-07-17 00:40:00
是未滿六個月時結的,那小孩就不會填上男方的名字是嗎
作者: rockido (123)   2017-07-17 00:49:00
看小孩出生的日期 回溯6個月到10個月左右有婚姻關係小孩就會推定成是跟男方的小孩
作者: purplewind (靜極思動)   2017-07-17 11:25:00
建議不要什麼都不要求,應該是有要求讓步到不要求
作者: tonyaa (夏天的風)   2017-07-17 22:18:00
這段日子以來,身心俱疲,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其實我人財皆不求,只希望能和孩子平靜過生活。可是男方之後要出什麼招就難說了,希望能以“父不詳”的方式化險為夷
作者: frankjaine (frank&janie)   2017-07-18 09:57:00
盡量多蒐證吧 保護自己
作者: floot (floot)   2017-07-18 22:36:00
因為妳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對方要的是什麼,大家很難幫妳,他是妳先生,妳都不知道誰會知道?只能告訴妳,有些人是不進法院不開口。我父母離婚時,我媽付費諮詢了很多律師,最後也是告上了法院我爸才在法院的調解時說出了他離婚的條件,否則我們一開始也不知道,頂多只知道他意願很高但財產要分多少不知道。他的態度就是很模糊也很拖,等我們說要告了,他也不在乎,直到收到法院通知和看到我們的委任律師才知道慘了他是那種傳統大男人但其實進到法院會腿軟的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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