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steec (estee)
2016-10-23 13:03:30地點:我家
人物:家父、家母、舍弟(在外租屋臨時
返家)、保險業務員、本人、鄰居
事件:鄰居的保險業務員向家母推銷年金保險,因家母不識字,家父拒簽,家母希望我下
班後,由我處理,但舍弟突回家,由舍弟共同簽名;我下班到家,已簽好保約,家母要求
我再確認,保險員自介為南山人壽,
我不自覺脫口說“這公司不是要倒了”,
保險員二三次追問我從哪聽來,又一直試探我在哪家保險公司(我在一般公司),隔天舍弟
及家母商量後打電話取消保約,該業務員說她要告我侮辱罪。
請問有構成侮辱罪嗎?
又我可以做何防禦?
作者: m16ichaelkb (順安么么) 2016-10-23 13:18:00
不會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10-23 13:44:00
不會
作者:
q622622 (~Mr.廷仔~)
2016-10-23 13:55:00歡迎她來告
一個保險業務員不能代表○○保險公司對告訴乃論之罪來提出告訴的。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也不是同一個權利主體,就算毀損○○保險公司的名譽,就算是毀損保險業務員的名譽,這種邏輯很奇怪的。既然不想投保,就不要跟對方講太多話。
等他告,可受公平之事,之前真的有些問題;何況業務員跟保險公司真的不同主體,提告當事人不適格、或無告訴權之告訴不合法負責吃好睡好就是最好防禦XD
作者: esteec (estee) 2016-10-24 07:05:00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會請家母不要再理會,再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