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發] 刑法288條跟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6款請益

作者: Sanji (香吉士)   2016-08-10 22:04:39
以下為代發文內容: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8-10 22:56:00
胎兒幾個月 ?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6-08-10 23:14:00
結論是妳很想被處罰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10 23:18:00
就,到警局自首吧,剩下的,搞不好就是緩起訴而已....但是呢,您自首,您就又拖幫您施行的醫師下水......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0 23:43:00
幼稚,與其有時間搞這個,不如幫助這社會很多需要的人家扶等等的團體等你去當志工,無論怎樣都不會去監獄你以為監獄有空位嗎?如果真的成熟要面對,真的去付出不要搞這些有的沒有的,過去無法挽回,但現在&未來還有很多機會做很多事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10 23:56:00
不可能,幫妳做判斷(背書)後手術的那醫師會更慘他不會承認的 = =然後你可能需要的就變成 精神衛生法 了 = =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8-11 12:31:00
版主代發文 推回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11 12:41:00
就是學術討論沒自己意見板主還發才噓啊 XD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1 14:16:00
說穿了,這堆就是現在的內心小劇場,當時她的態度可不一定是這樣,看起來就是後悔拿掉。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8-11 14:23:00
簽名檔不知道版主的還是原PO的 試煉的對象可能變成當初協助的醫師等人 哀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8-11 15:03:00
這應該很明顯有「因懷孕而影響心理健康」的情形吧XD違法是看行為當下,又不是事後...照這樣講一堆情侶分手後都可以告強制性交了...「我很愛妳」只是一面之詞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8-11 15:26:00
簽名檔是板大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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