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過1年被求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9 19:42:41
※ 引述《uv06uv06 (閒雜人等)》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一下
: 在一年前發生車禍
: 對方開汽車,我騎機車
: 是由我撞到對方
那就是你肇事責任主因.
: 只是小擦撞
: 對方當時表明由保險公司負責就好
有保車體險,何必跟台端多言? ^_^
: 因此我就在等電話
台端為何不願主動出擊早日解決??
: 如今過了一年
民事是兩年.
: 法院寄通知過來說對方保險公司求償車損要進行調解
: 過程中我未接到任何保險公司電話
反過來講,台端也未曾打電話過去...
: 如果車損需要我付
不是 "如果"
: 那也應該由我指定的車商進行修理
民法沒有規定,台端板上文章一些肇事責任者的不宜說詞吸收太多了.
因而造成誤解
民法管的是恢復原狀與 "金錢賠償"
在哪邊修,那是對方的事情,您只要把錢掏出來就好.
: 保險公司未打過任何電話
台端也沒打過電話給對方,沒錯吧
: 我也不知道任何情況
您放棄權利的,不是嗎??
: 只收到對方寄來的修車單
: 而且還是車禍後2個月才開出的表單
正常啊,反正人家就是去原廠修而已.
原廠不夠專業??
: 請問我有辦法在調解庭反駁嗎?
您要根據民法哪一點反駁???
緊急避難?? 信賴保護?? 平等原則?? 比例原則?? ^_^
: 我覺得這實在很扯
對啊,對方沒call您電話就算了,
您自己能做的,卻"一樣都沒做",
不是嗎?
台端有不能打電話的原因嗎??
有不能主動了解的原因嗎??
: 車損兩個月才去修
: 我打給當時車禍的當事人,他也說不知道這件事情
: 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他不需要跟您多言,裝傻是必要的功夫,懂嗎??
就跟洪姓醫師跟他前妻又再結婚一樣,
[ 人家不需要跟你講實話. ]
: 我也不知道這段期間是否有其他意外
: 我也不知道車廠修哪邊
: 也不知道是否虛報
: 麻煩各位解答了
: 感謝
什麼都不知道 ? 沒關係
知道付錢就好.....可以刷卡賺%數
畢竟,法律不保障睡著的人......
懂這句話的意思嗎??
台端不懂,因為您只有想到您自己.
so.您上面的說詞,在法院會被狠狠打臉洗臉的,OK ?
省下來省下來...
建議重新擬妥策略,不管從折舊去主張,還是從肇事責任比去主張,
都比那些廢話來的有用有意義,也多多看初判表跟現場事故圖..
形式上就這些,講完了.
作者: uv06uv06 (閒雜人等)   2016-08-09 20:04:00
當然打電話過去過,對方說一切由保險負責,感謝回覆
作者: Nipperdey   2016-08-10 20:10:00
找律師去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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