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4531979 (Kizuna)
2016-06-04 15:51:51約莫五月中旬畢旅時,
被同班同學在吃飯時偷拍,
且將照片分享至他們私人的line群組,
後又於這幾日將照片上傳至臉書,
完全未經我的同意,令我感到不舒服。
請問這有構成關於肖像權的保護規範嗎?
可以走什麼法律途徑嗎?
沒有妨害秘密問題,可提民事侵權(肖像權),要求損害賠償話說為這點告同學....這樣好嗎
作者:
m4531979 (Kizuna)
2016-06-04 16:36:00因為我跟這些同學本來就沒什麼交集..甚至滿討厭他們的。再請問如果偷拍的人跟上傳臉書的人不一樣,我應該要告誰呢?
作者:
m4531979 (Kizuna)
2016-06-04 16:55:00好的...我知道了,謝謝~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04 19:02:00先正式拜託他們請他們撤下,不行再說不然你上法院,法官問你那你有表達你的意思給被告嗎你就理虧了
您可能被法院認證 肖像權不值錢 XDPS.在公共場合無隱私期待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