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會被判竊盜、幫助犯、贓物罪嗎?

作者: wyeh (帥氣光頭肥小貓)   2016-06-04 10:12:08
我於周一接近中午接到派出所電話,問我在我名下的機車現在是誰在使用,希望我能到案
說明,由於在兩三個禮拜至一個月(切確時間已經忘了)把機車借給一位外勞,由於該外勞
是逃逸外勞,所以在之前與該外勞都是以電話聯絡,我並不知她的住所,我在中午休息時
間趕緊打電話給她了解狀況,她才說她拿了銀樓店家的金戒指,所以應該是在離開的時候
被攝影機拍到她騎我的機車,當下我下午馬上請假,跟她約地方拿了戒指之後馬上單獨到
店家歸還,在歸還並跟店家道歉的過程中再次接到派出所電話,要我帶著戒指到派出所,
我便請店家跟我一同前往,在我做筆錄時,或許是由於我無法提供該外勞的去向,因為我
根本不知道她住哪,只能提供平常約見面的地方,我便從關係人變成嫌疑犯,原本做筆錄
的地點從開放的桌子變成嫌犯的位子,也就是我後面的椅子是可以銬手銬把人銬在牆上的
地方,做完筆錄之後就讓我離開了,做筆錄的過程中有問到我是否可以跟店家和解,但員
警跟我說戒指又不是我偷的,我沒辦法跟店家和解,目前該外勞我已聯絡不上,她只傳了
封簡訊跟我說把我的機車放在哪,事發時間是上周六的下午約三點多,當時我人在台南,
周六上午九點去程以及周日下午五點回程的車票我也都有留著,在周六晚上七點至九點我
也有我人在台南的人證,周六抵達台南的時間約兩點多,周日抵達中壢的時間約十點多,
周一也有新竹公司07:13的打卡紀錄,案發地點是在楊梅,是楊梅分局的警官與我聯絡的
,不知這些資訊對於我的清白是否有幫助,由於該外勞是逃逸外勞,我也只能跟她動之以
情至少要把東西還給店家,只是由於她的身分所以不肯出面,現在也已經連絡不上,請問
我會被判竊盜、幫助犯、或贓物罪嗎?懇請解答,感恩<(_ _)>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6-04 14:09:00
快找律師吧,如果別人告訴你這個故事你會相信他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6-04 17:15:00
去找律師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04 18:53:00
說真的,您人真好,對方很正????這篇文章一堆不太合邏輯,沒發現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