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報案及一些疑問

作者: ttmmaac (TING)   2016-06-03 22:05:10
各位大大好
想問一些關於報案三聯單及一些問題。
背景:
最近我媽的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無法領錢後發現已被設為警示帳戶。後來到警
局A報案,警局A的員警一直認為我媽是詐騙一員,一開始一直拒絕我媽報案&作筆錄(警員
態度很差)。
經過幾天(過程忽略)終於讓我媽作筆錄,但不肯給我媽報案三聯單,理由:警員說
我媽是詐欺嫌疑犯,不是被害人所以不能給她三聯單。
(因有其他受害人在其他派出所報案,警方才查到我媽帳戶有問題。)
問過幾個朋友,他們都叫我一定要拿報案三聯單,之後開庭時至少有報案的證據

由於警局A一直堅持不肯給三聯單(但有作筆錄),後來我們去警局B說明大概事情經
過,警局B打給警局A詢問處理狀況,警局A表示已經把相關文件往地檢署送了。
我問警局B可否再報案一次,他們說不能一案2報,不然會有刑法問題。
我今天再去警局A要報案三聯單,他們給我的答案還是一樣(我媽是詐欺嫌疑犯身份
,不是被害者身份)。所以堅持不給,還跟我說網路已經有記錄,他們不會吃案 = =...
.............................................................
想請教幾個問題
1.如果被警方列為詐欺嫌疑犯,報案不能給報案三聯單(但有作筆錄)?
2.一案不能到兩個不同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A沒給三聯單,這樣算有報案成功嗎?還是
有筆錄就算有報案?
3.承第2題,如果沒拿到報案三聯單就不算報案,我們可以到派出所B申請嗎?
(ps筆錄是在警局A作的)
謝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6-03 23:20:00
當初就應該找律師陪同去報案寫筆錄了。最起碼也會被列為是詐欺取財罪的幫助犯,趕快找律師吧!
作者: samnpc   2016-06-03 23:41:00
現在狀況是已經有人告你母親詐欺,程序上她就是被當嫌疑人函送到地檢。她當然可以為自己辯駁,但重點在於有證據證明她是不知情下被利用為人頭帳戶,到時候才能說服檢察官或法官。三聯單又不能證明什麼,並不是有報案就比較有利。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6-03 23:43:00
不太瞭解為何堅持要三聯單
作者: teatea   2016-06-04 00:02:00
等偵查隊通知吧,派出所沒有被害人資料問的筆錄偵查隊也是抽掉不用,資料調齊後還是會通知再重作筆錄,三聯單功用是怕吃案,在法院根本不算證據,都列警示帳戶了一定會通知你母親再去作筆錄的
作者: ttmmaac (TING)   2016-06-04 00:08:00
謝謝大家
作者: teatea   2016-06-04 00:09:00
真的一定要問狀況,去問你母親戶籍地分局的偵查隊,看案件誰承辦
作者: ttmmaac (TING)   2016-06-04 00:45:00
樓上大大,請問您說的問"狀況"是指?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6-04 10:36:00
事後才報案無法證明你是被害人好嗎 = =
作者: PitzMan   2016-06-04 10:57:00
XD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6-04 12:58:00
"最近我媽的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 重點請不要一句帶過你要拿你加幾個月前失竊的報案紀錄當證據還比較有可能拿被示警後的,妳當司法官都腦子有問題?
作者: PitzMan   2016-06-04 14:10:00
樓上d大細膩!!! 第一句是重點!!! ~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6-04 14:22:00
我看過兩次詐欺幫助犯後來又多了妨礙債權共同正犯gg XD
作者: PitzMan   2016-06-04 14:48:00
XDD
作者: chenyihfu123 (IF)   2016-06-05 00:08:00
如何被詐騙集團利用都沒說,內文只一直跳針要三聯單,網友會幫你觀落陰嗎?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6-05 07:52:00
簡單說 她現在是犯罪嫌疑人到被告ㄅ的身分,不是被害者,拿來的三聯單?不會因為一張單子改變她的身分。
作者: v3su   2016-06-06 17:07:00
"最近我媽的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 重點是這個 +1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6-06 18:14:00
報"新"案需要描述一段不包含"自己"且檢警還不知道的犯罪事實 如果您要報的內容是 令堂帳號被犯罪集團用了很抱歉,這不能報案不會給你三連單,令堂被認定是犯罪嫌疑人之一,本來就會調查,不需要您多此一舉去宣稱去宣稱也沒實質效益(新注音本來選笑意這到有XD)除非您要報的是一段不知道的事實 EX.某某某偷走帳號但其實這也沒有實質意義,出庭拿出證據就好了檢察官就會去偵辦,所以您不需要再這堅持這沒意義的事去請個律師還比較實在這招有用那些幫助犯就都不會成立了自己想些有的沒的並不會有用 = =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6-07 11:15:00
車手錄影檔找到對妳媽是有利在哪...妳媽就是個人頭戶本來就不一定是車手阿...不如說大部分人頭戶跟車手都是不同人...不要說錄影檔,車手本人被找到,妳媽也還是人頭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6-08 22:32:00
簡單說 另堂目前被認定是加害人旁邊的共犯或幫助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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