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後法優於前法?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05 00:02:19
請問這個理論是指後面立的新特別法,比舊的特別法優先適用嗎?
還是說在同法條內也行?
例如刑法 100條和200條競合,200條優先適用?
例如刑法185-3酒駕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271殺人者處死刑 無期徒刑 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法條順序來說,271優於185-3
就刑度而言,271也較重
就特別普通法而言,兩條都是刑法普通法
所以酒駕撞死人直接271,185-3其實等同廢法條了嗎?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4-05 00:43:00
271有故意要件,185-3沒有。 另100跟200有競合?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04-05 03:21:00
後跟前不是指時間順序嗎?怎被解釋成法條的排列順序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4-05 06:55:00
如果你是在學習法律的話,必須買本書從頭開始看如果只是針對這點,是指在事情發生後到審判時法律可能有變更修正,這時要適用較新的法律。
作者: andyhahaha (天線寶寶出來玩)   2016-04-05 18:17:00
後法優於前法不是指法條順序吧.....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4-05 22:23:00
法條順序!詐欺罪優於殺人罪,租賃優於買賣嗎XDDD?
作者: Fiztcc (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   2016-04-06 00:35:00
可以不要來秀下限嗎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4-06 16:30:00
是時間順序吧 跟條文順序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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