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和解之後

作者: ping750629 (mt580)   2016-03-31 17:11:13
各位大大,小弟請教一個問題。
甲跟乙發生車禍,
甲百分百肇責。
雙方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
甲負擔乙車在原廠修車一切費用,
乙也同意。
但是因為乙車原廠說因為叫料跟維修預估要三個月,所以雙方同意最後一天付款日為6/30

那如果乙不修,可以要求甲提早賠款嗎?
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感謝各位大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3-31 18:05:00
假如調解會這樣寫,不能直接拿錢(道德風險)要嘛就是直接先買單付給原廠簡單講,照調解內容,乙沒有選擇不修的權利,因為這是甲履行和解內容的必要要件
作者: ping750629 (mt580)   2016-03-31 20:11:00
感謝m大!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31 20:37:00
乙有選擇不修的權力只是也不要拿錢而已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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