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只能乖乖吞下這件恐嚇案了?

作者: flora11883 (台南肯茄茄)   2016-03-29 17:16:59
大家好,有些法律問題希望有人能幫忙解答。
去年八月收到一封恐嚇簡訊,起因是對方欠我錢,在一次line上的催討後(無惡言相向)
他傳簡訊來說要找人打我,他使用的號碼是遠傳系統電話,我不清楚這要如何發簡訊,但
我百分百確定是他傳的,於是隔天立刻到警局備案並提告,今年一月地檢署開庭後,昨天
收到判決書,判決不起訴,原因是無法證實這個門號為對方所有。
今天我請教了律師,律師說我不能去法院告他,只能書狀再議,並要我去釐清該請檢察官
函文什麼單位,怎麼調查,並說明理由,我的疑問是要怎麼請檢察官做什麼動作去調查誰
發出這封簡訊呢?
再者,我也打了電話給遠傳,客服告知可以函文他們的通聯組或風險組,我不解的是當時
偵查隊他們沒權利要求遠傳提供這方面的資訊,怎麼檢察官也就這樣做出判決了呢?沒有
義務幫我調查清楚嗎?
如果真的像遠傳說的,這隻系統門號沒有申請者可以提供,且一般人是沒辦法用系統門號
發簡訊的,那我能否直接提告遠傳,因為一定有那麼一個人阿?或是我只能乖乖吞下去,
讓那個可惡的人逍遙法外?
最後,可否請板友推薦台南熱心且專業於刑法的律師給我呢?謝謝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3-29 17:31:00
直接去委任律師..再議成功率滿低的 加油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9 17:38:00
你要先看不起訴書檢察官是為什麼無法證實
作者: flora11883 (台南肯茄茄)   2016-03-29 17:46:00
上面只說到遠傳說是 系統門號,無法提供使用者資料我認為檢察官只憑這點就做出判決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9 17:53:00
那就表示檢察官確實去查了,然後遠傳說沒辦法查到是誰啊…那你要檢察官怎麼辦呢
作者: flora11883 (台南肯茄茄)   2016-03-29 18:06:00
所以檢察官不需要再調查誰發的簡訊,還是我必須再申請?如果都不是,那是否只要躲在系統門號後面,大家可以隨意發簡訊呢?抱歉,沒看到您第一句但我問偵查組,負責的警員跟我說他們無權調查,遠傳就是這麼跟他們回覆而已,若要進一步,需要由檢察官來直接調查,所以我才感覺檢察官只參考偵查隊的結果便做出判決若檢察官真的調查也作出他認為合理判決,那真的如我標題所說,只能乖乖吞了?
作者: yundatw (yundatw)   2016-03-29 19:04:00
系統號碼不一定查的到人阿有時一些境外的簡訊平台,發台灣號碼也是顯示電信商的系統號碼對電信商而言,它就是不知道真正發的是誰,要查就只能往平台去查,問題是如果平台沒在台灣註冊,你跟誰調資料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29 19:13:00
所以CSI榮登美國執法人員最討厭的電視劇 XD它讓人誤以為只要有點蛛絲馬跡總能抽絲剝繭抓到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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