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被提告過失傷害

作者: martin770323 (orange range)   2016-03-21 23:18:39
大家好 有一些問題想請各位指教
以下我朋友被告者簡稱A 提告者為B
A騎機車經過路口時因為闖黃燈被B撞
警方當時鑑定寫說無法釐清責任
但在單子上有填寫A的車尾被B的車頭撞
A毫髮無傷 但B的腳趾有骨折
一開始雙方互相給聯絡方式後
B跟A說他三個月無法工作加上精神損失要賠19萬
A當然覺得他瘋了因此拒絕
雙方上調解委員會
在調解過程中B依然堅持要19萬
並且拿出醫生診斷說建議休養三個月
但沒寫在家休養因此A覺得B還是可以工作
最後B還是要10萬塊但A不願意因此調解失敗
現在B要告A過失傷害
請問各位這樣告下來勝訴的機會大嗎?
如果勝訴大概要賠多少
畢竟這種車禍應該還是雙方都有責任吧
只是我朋友運氣好沒受傷而已
假如日後上法院A可不可以針對他是車尾被撞
因此B有可能搶快闖紅燈或者是他應該注意左右來車來反駁呢
謝謝大家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21 23:46:00
告過失傷害贏了沒得到啥啊是輸的要給國家錢或給國家養
作者: Woqeker (窩顆ker)   2016-03-22 01:11:00
輸是輸前科 看覺得前科重不重要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6-03-22 02:17:00
A搶黃燈那B應該一直是紅燈 要調監視器證明A搶黃燈或B闖紅燈還要看幹道支道 左方車右方車 等去判斷
作者: aria1226 (原來這就是悲傷)   2016-03-23 04:10:00
樓上說的沒錯,必須有監視器或相關行車紀錄器,證明是A搶黃燈,或B闖紅燈,這樣才能釐清肇責,如果沒有辦法證明(調不到影片),那被告A就只能申請車禍鑑定,看揹責多少,就負擔多少比例的賠償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