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婚姻跟小孩監護權一事…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4-10-30 15:35:41
※ 引述《Hinaka99 (ひなか)》之銘言:
: (朋友最近婚姻出問題 我幫人代問,她有分兩篇來問)
開頭先跟您提的是,非常建議您找家事專業的律師
他們會比較了解在特定情況下法院做出決定之傾向
: [1]
: 你好,我想請問關於離婚後爭取監護權的事。
: 我的小孩目前剛出生滿2個月,
: 而我跟我先生因為彼此時常吵架,
: 加上我公公要我與他離婚,
: 但是他們堅持要與我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 我目前因為剛做完月子不久,
: 外加我先生與婆婆需要上班,
: 所以我沒去工作,平時小孩我帶最多,
: 再來是我婆婆回來也會幫我帶,
: 但是現在談到離婚一事,我打算回娘家,
: 而小孩也一併帶回娘家由我和我媽媽親自照顧,
: 我也計劃若離婚將小孩帶回娘家,
: 我要出去工作,
: 而我媽媽目前沒工作可以幫我帶孩子,
: 而我先生他們平時要上班,
: 小孩應該都會交由給他的姑姑去帶,
: 到他們下班或是放假才去帶小孩回家。
: 關於經濟狀況,我這邊目前沒工作,
: 但有存款,至少在沒工作的狀態下
: 養到小孩到2、3歲是沒什麼問題,
: 我媽媽目前沒工作但也是有一些積蓄,
: 我哥哥他目前薪資4、5萬左右。
: 而我先生那邊他每個月薪資3、4萬,
: 我婆婆也是3、4萬左右,
: 我公公開遊覽車薪資就不一定。
: 老實說我在經濟方面我處於劣勢,
: 我很怕這點會讓我爭取不到小孩的監護權。
: 但是照護方面來看,小孩幾乎都我在顧,
: 偶爾我婆婆下班會幫我顧,
: 我婆婆要輪班所以上班時間不固定,
: 而我先生上班時間比較長,
: 每天都是晚上8點下班,
: 而且他回到家我也體諒他上班辛苦,
: 不會在他下班就丟給他帶,
: 只是偶爾要泡奶和換尿布請他幫忙,
: 所以他下班後幾乎都只是幫我哄孩子跟孩子玩玩,
: 但是受不了他工作回來都常玩手機跟電腦就算了,
: 尤其他下班回來時身上都很髒
: (他是工廠作業員每天需接觸化學藥水),
: 又不常聽我的話下班回來先洗手洗臉換衣服再來抱小孩,
: 或是他抽完菸後再來抱小孩,
: 雖然他有時候會做但是沒徹底執行,
: 還有就是他照顧孩子方面有點問題
: (會搖小孩、亂親小孩、拿錢給小孩玩、拋接小孩等等),
: 我有時看不下去會制止他,但常被他罵
: (罵我太兇,或是說每個人照顧方式不同要我不要多干涉他),
: 我婆婆他們也會顧,但是有時候亂親小孩這點也讓我不是很能接受…,
: 還有一些方面我也覺得不能接受
: (沒問過我就先去幫小孩跟算命師問名字、
: 私自去幫小孩買衣服、
: 育兒津貼要求我全數吐出給我先生…等等)。
: 現在走到離婚一步,
: 他們也不想將監護權讓出來,
: 他們打算交由法院判決,
: 我是很怕最後拿不到監護權(經濟的狀況,外加我在坐月子期間因為和我先生吵架而將小孩抱回娘家,
: 加上這次我一樣因為和他吵架,又將小孩抱回娘家照顧)
: 他們一直拿我將小孩抱回娘家的事情來要脅我要告我,
: 但是我只純粹是想我離開夫家,
: 暫時回娘家,當時也是不捨和小孩分開,
: 又覺得小孩最需要我陪在她身邊照顧她,
: 才將她帶與我一起離開。
: (我公公平時就是霸道又難溝通的人,
: 這次鬧到這樣他更是不放過我了…,
: 還有我先生平時常冷落我,
: 或是帶小孩問題跟與他家人相處方式不合他意,
: 有時只是抱怨一下他或是想找他講話溝通,
: 就嫌我煩還對我大聲,
: 常常弄到吵架,還推拉我,扭我的手,
: 甚至在我還在懷孕期間就對我動過手了…)
: 我想請問若我現在的狀況,
: 我要怎麼做才能拿到監護權,
: 請幫幫我好嗎?我可以不要他也不要什麼贍養費,
: 我只要小孩在我身邊跟著我,
: 讓我親自帶她長大、陪她長大就好。
這點很難說,您可以參考民法第1055-1條
法官和稀泥的話也可能會裁判共同監護
但子女總是要住在其中一方那兒的(實務上的用語叫"主要照顧者")
如果是一方監護,那另一方就會有會面交往權
另外需要跟您提醒的是,如果是裁判離婚的話監護可能與離婚判決同時處理
若單處理監護,原則上優先依協議結果,其次才是向法院聲請裁定定之(屬非訟事件)
您說了那麼多,其中包含有利亦有不利您的事實,就盡力影響法官心證就好
: [2]
: 然而今天跟我丈夫他們談,
: 他們是決定要將小孩監護權讓給我
: (有錄音存證),
如果沒有達成協議,這個錄音基本上是沒有用處的
: 並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將小孩監護權歸我,
: 但是在跟他辦離婚前得先簽他們立定的切結書,
: 問他們內容他們也沒有說得很清楚,
: 只說是有關小孩的問題(希望小孩從此以後與他們毫無瓜葛之類的)。
: 而且他還要讓他爸爸向我求償(返還聘金跟金飾)金飾我可以還他們,
: 但是聘金當初說好一半是墊請客錢和訂喜餅的錢,
: 而另一半要我自己留下來當生活費及坐月子補身體用。
先跟您提的是,法律上他們無權要求返還聘金的(可以參考民法第979-1條)
不過這種身分上財產行為容許當事人自由協議
所以簽字前請想清楚
如果同意返還了基本上就是不可以反悔的
監護權部分也是如此(等於有監護權之協議),除非有改定事由不然就是依協議辦理
: 還有就是他們可能也會帶孩子驗DNA,
: 因為當時有一陣子跟他分開,
: 有短暫跟另一位男生交往,
: 後來分了才知道有孩子,
: 但是我自己也不確定是他的還是另一位男生的,
: 而他那時也有意挽回我,
: 我才想說帶著孩子,回到他身邊,
: 並老實告訴他孩子的事,
: 他說即使不確定是他的,
: 還是願意回來我身邊並照顧我。
當時你們是婚姻關係存續中嗎?
這點基本上牽涉到孩子的法律上父親應該是誰的問題
如果是婚姻關係存續中
會構成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發生關係的裁判離婚事由
對您是不利的(不過看起來對方已經宥恕了所以不能再主張)
: 關於這點我知道自己虧欠他,
: 本來只是想回娘家靜一靜個幾天,
: 但是現在走到這裡來,
: 我跟他真的還是個性磨合不了,
: 所以我才痛心的決定放他自由,
: 也讓我自己不要那麼痛苦,
: 也不要讓小孩生活在父母總在吵架的環境中長大,
: 只希望我跟他能好聚好散,
: 看在彼此過去的情份上,
: 不要把局面弄得那麼難看…
: 所以我想知道,若他們要求返還聘金,
: 我們真的得還給他們嗎?
: 還有他們若要求甚至強迫我帶孩子去驗DNA,
: 我該怎麼辦?(孩子還那麼小…)
如果他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假設在婚生推定的情況下)
那基本上就會去驗...
: 若小孩是他的,他們反悔又來爭監護權怎麼辦?
: 若不是他的,又得要我賠償他們照顧我跟小孩的錢該怎麼辦?
如同我前面提的,有協議原則上優先依照協議辦理
那這些情況,您可以在協議中就寫明處理方式
(為了讓協議精確避免日後爭議,更建議您找家事專業律師了)
如果孩子不是他的,法律上他確實可以請求償還撫養費
但是身分權上的損害賠償因為已經宥恕,可能可以爭執已拋棄(當然也可能早就罹逾時效)
: 而且最怕我公公可能也會針對我將小孩帶回娘家的事,
: 要告我什麼侵占,
: 還是針對其他上述的問題要告我刑事上的罪,
(一樣是假設您與他在這些事情發生時還在婚姻狀態下)
小孩不是物不會構成侵占,您也不是略誘
至於通姦....如果告訴期間,也就是他知道您與其他人有發生關係那刻起算六個月已經經
過,那您基本上就是安全的,檢察官會不起訴法院而會不受理判決
: 這樣我真的會不會被告得成?
: 我已經忍痛要失去跟丈夫的婚姻了,
: 更不希望我自己再出什麼狀況,
: 我現在只想好好堅強起來,
: 趕快回到職場上賺錢打拼,
: 然後跟小孩過著我們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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