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屏縣議會通過自治條例 未依規定登山將開

作者: Nicher116 (金門汶萊王)   2017-12-30 00:20:11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97452
屏縣議會通過自治條例 未依規定登山將開罰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制定「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獲議會通過,民眾未來進入屏東縣
轄內公告管制山域從事登山活動,必須攜帶衛星定位、通訊設備,須有領隊帶領並辦理保
險,依照登山計畫從事活動等,違者可罰3000元至5萬元。
屏東縣消防局表示,屏東縣是繼台中、南投、花蓮及苗栗縣市,全國第5個訂定登山
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縣市,將在報請中央核定後實施,自治條例施行後,對於依法入山引
發的山域事故搜救費用,可由保險公司支付,藉由風險分攤落實使用者付費的精神,不再
由全民買單,以符公平正義原則。
此外,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後,於公告禁止期間,不得進入一般及特殊管制
山域,已進入者應於接獲通知後立即撤離,違者可罰1萬至5萬元,如違反登山自治條例而
發生山域事故,也將依登山自治條例規定,要求全額支付搜救費用。
(自由 2017-12-29)
作者: Peo0913 (路遙知馬力)   2017-12-30 04:10:00
接獲通知…有些情況應找地方避難而不是立即撤離。都已經是第五個縣市了…看看收到第一筆搜救費沒有?
作者: taipei168 (KEMPAGNOLO)   2017-12-30 05:15:00
爬山經過不同縣市還要將登山計畫一一報備嗎?
作者: seopen (=.=)   2017-12-30 06:52:00
這種違憲的法規都是做給封山愚民看的吧
作者: moulder (天屎~加百列)   2017-12-30 10:54:00
不要爬就沒事了 不見最近海外攀登幾乎都團團爆滿最後受害的就是相關行業而已
作者: ppking (長跑宅男)   2017-12-30 11:47:00
表示如果我要一日兩趟單攻北大武,也要找領隊嗎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12-30 17:09:00
想怎麼爬就怎麼爬,記得有問題不要通報就好啦,和山共眠
作者: zucca (修羅)   2017-12-30 18:47:00
樓上心理陰影面積到底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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