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余下半輩子還要混嗎???

作者: Gjoy (鬼接TU\)   2022-07-29 12:28:48
當公務員就不能捍衛自己的名譽嗎?
就活該要幫人背鍋嗎?
一個基層公務員,把這些吞下去問題才大
首先,你不能收任何來路不明的補償
被抓到就是關
再來,自己承認抄襲,如果過去幾年有領取和學位升等有關的薪資,都要吐出來,還沒算懲
處。
就算吞了,還要去配套和林的說法,這個就是謊言,容易有漏洞,被抓出來,又是一條罪。
他不是余文,余文是約聘,他是自己考上調查局的正式公務人員,沒需要吞這種東西。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2-07-29 12:35:00
學生? 文組? 南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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