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實質影響力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6-05 23:45:05
想要寫這篇很久了
但思緒要整理一下
要寫成簡單版呢?
還是複雜版?
看寫時的心情好了
1.
所謂的實質影力,在說明龍潭購地案內陳水扁的犯行確實影響了最後的政策決定
,並不是憑空杜撰陳水扁的犯行,陳水扁在整個貪汙的共犯結構裡,從一開始的
共謀及執行都有參與,判決書裡紀載得很詳實,所以你看不到陳水扁的律師鄭文
龍去反駁那些犯行,因為參與的人太多,著比說,游錫堃曾經否認陳水扁召開過
那場關鍵的會議,但可惜的是參加會議的不只他一人,其他參加的人的供詞自然
會打臉游錫堃。
2.
鄭文龍非總統職權說其實判決書裡也被打臉得很大,但當然鄭文龍不會告訴你。
因為陳水扁在不是總統職權內,作了以下的事:
(1)在官邸召見李界木,並聽取報告-這點是很有趣的,因為陳水扁夫婦第一次偵
訊時是否認在官邸見過李界木,但予會的其他人都承認了,陳吳最後也承認了。
(2)召開一場非總統職權該召開的會議-既然龍潭購地非總統職權,陳水扁卻把幾個
相關主管都找來,這場會議就意義上來說不該有。
(3)下了非總統職權不該下的裁示-既然鄭文龍說龍潭購地案非總統職權,但陳水扁確
實下了明確的指示,決定要採行之前所有機關(除了李界木)總共打槍了七次的先
租後購的政策。
3.
法官為什認定陳水扁的裁示確實影響改變了政策?
(1)那場會議前所有的單位都反對先租後購,開會時游錫堃還當場反對,但會後幾個
參加的主管都轉彎。
(2)會後幾個沒參加而不知情的單位主管繼續提出異議反對先租後購,證明根本沒經
過討論就轉彎。
(3)會後幾個知情的單位用異常之行政程序,同意李界木所陳報以「先租後購」方式
。(後來包含劉世芳等人都遭到彈劾)
節錄一段判決書的內容:
綜觀本件犯罪過程,李界木於執行吳淑珍之意旨受阻時,立即通知蔡銘哲向吳淑珍
報告所面臨之困難,吳淑珍得知後,認祇有陳水扁以總統地位出面方能解決,遂告
知陳水扁該案情形並徵得其同意,命蔡銘哲通知李界木前往官邸,直接向陳水扁報
告受阻狀況。陳水扁未依體制,在官邸聽取李界木報告所面臨之難題後,允諾予以
解決,立即召集當時之行政院院長游錫 、副院長林信義、國科會主任委員魏哲和
及科管局局長李界木等人,在總統府會商。陳水扁不顧林信義、游錫 之反對,當
場裁示採行李界木所提之「先租後購」方案,並配合辜家之需求,限期於二、三個
月內與達裕公司談妥土地價格。國科會、行政院即秉承陳水扁之裁示,改變態度,
以異常之行政程序,同意李界木所陳報以「先租後購」方式,將龍潭工業區併入新
竹科學工業園區方案。李界木隨即於期限內,達成議價,完成簽約,並自九十三年
三月十六日起陸續付款,配合辜家必須於九十三年七月一日前順利出租、出售龍
潭工業區土地之需求,以解除其財務危機。案件底定,吳淑珍即指示蔡銘哲,通知
辜成允,依約定將四億元(折算為美金一千一百九十八萬元),匯至國外指定之帳
戶。
所以總歸來說說
法官認定陳水扁吳淑珍什麼都做了
從合謀=>執行=>收賄,無一不缺
但鄭文龍抗辯說龍潭購地案不是陳水扁的職權
無法影響購地案決定
但你看到所判決書所記載的犯行
你還會說沒影響嗎?
所以實質影響力反而是陳水扁犯罪的最好註解
哪是啥憑空杜撰來入罪?

整個案子其實是吳淑珍一開始想賺傭金才搞出這一大篇的
要恨去恨她吧
作者: aGooDie (GoOoOoDie)   2017-06-06 00:01:00
好文給推
作者: eri743649 (eri743649)   2017-06-06 00:05:00
政經會無視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7-06-06 00:17:00
作者: nqj (黑貓)   2017-06-06 00:39:00
前公主曰:民進黨誰沒拿過我爸的錢
作者: kimos (給摸)   2017-06-06 01:06:00
那請問你 押人取供這點 怎麼解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06-06 01:07:00
開始跳針XDD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6-06 01:11:00
羈押並非因陳水扁而設,之前有,之後也有,不過如此李承龍不是剛被押了七天?不能因為你被羈押就說押人取供
作者: kimos (給摸)   2017-06-06 01:15:00
李乘龍是現行犯耶.. 阿扁又不是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6-06 01:15:00
李承龍也不是現行犯不過這篇只討論實質影響力
作者: kimos (給摸)   2017-06-06 01:17:00
而且事實上 我也不覺得李應該被羈押我知道.. 我只是想提到 扁沒有接受到公平的審判過程我其實是看不太起臺灣的法官啦 自由心證沒人管辜偽證 扁尚未偵結就收押 換法官... 套句柯屁說的好像沒人有錯 但是又哪裡怪怪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06-06 01:28:00
哪一國要偵結才能收押啦...全世界都怪怪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nina0577 (我的朋友很少)   2017-06-06 01:30:00
所以你看了覺得不爽就不是公平的審判是嗎我也覺得滿不公平的 對陳水扁這種貪污犯這麼禮遇幹嘛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7-06-06 01:50:00
最基本的邏輯不對了 甚麼都是錯的 實質影響力根本在台灣法律上不合邏輯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06-06 01:51:00
「台灣法律邏輯」應該就是殺人不是總統職權所以總統殺人無罪的邏輯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7-06-06 01:53:00
自己去翻法律的書籍怎麼說吧 這篇根本就是零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06-06 01:57:00
拿不出論據直接打零分應該也算是「台灣法律邏輯」律師喊一下「零分」大法官釋憲文也直接無效XDDDDDDDDDDDD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7-06-06 01:58:00
自己去翻法律的書吧不看書只會在這邊耍嘴皮創造自己的法律邏輯不過 真的有些人看不懂就對了 程度不到那也沒辦法
作者: nina0577 (我的朋友很少)   2017-06-06 02:00:00
學佛哥不能這樣啊 自己愛當伸手牌 卻要求別人自己翻書吱吱無視這篇就算了 無力反駁只會讓人更看不起喔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7-06-06 02:01:00
叫你去看書叫做伸手牌?自己不懂要人教你喔ZZ連法律書都看不懂 也不去看 只會在這邊詭辯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06-06 03:03:00
拿不出一丁點論據叫別人去翻書然後勝利宣言就贏了指出這事實就是在詭辯哈哈哈律師也可以叫法官去翻書啊 法官不鳥律師就是看不懂在詭辯哈哈哈 全世界大法官沒有一個去翻書 在學佛前統統零分啦!
作者: x001611 (x001611)   2017-06-06 03:20:00
不是有位醫生躲去美國 根本是位洗錢大師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7-06-06 04:33:00
看得懂的 我論述都在推文裡 你看不懂就是連法律基礎都沒有 當然叫你去翻書.....別不懂裝懂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6-06 06:39:00
事實上你啥都沒反駁到,"不合邏輯"四個字就要帶過哪不合邏輯?沒說,為什麼不合邏輯?沒說,你要當律師,不被打臉打到趴才怪
作者: kylinweapon (我不是zsh)   2017-06-06 10:05:00
實質影響力,就代表不是陳水扁的職權,但因為有影響力,又要賴在他頭上所以以後任何人幹壞事,他的上司都有罪,只要法官自由心證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7-06-06 14:19:00
我非常同意G大寫的這篇 就是因為法定職權說無法定陳水扁的罪 而扁珍二人事實上的確是收了錢 然後想辦法促成龍潭購地案 所以法官使用實質影響力說來關陳水扁時 我是非常贊成的 只不過同樣的事情到了林益世身上時 法官又突然覺得實質影響力說太空泛容易引人入罪 改採法定職權說判林無罪 馬又不出來說判決不能違背人民觀感 不換法官讓林繼續被關 從此我就對馬跟KMT失望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06-06 14:54:00
不是實質影響力說空泛而是林案中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林益世有發揮足以扭轉決策的影響力吧有影響力/有發揮影響力/有證據證明發揮影響力的事實 是截然不同但太多人為轉移焦點刻意混為一談又例如錢總統案中如果沒有數位官員先反對後(被迫)同意或不阻擋的事實證明影響力確有發揮 實質影響力說也不能成立
作者: zzLin (zzlin)   2017-06-06 15:17:00
認真給推
作者: loggate   2017-06-06 20:04:00
可惜這麼認真寫只看到幾隻蠢吱沒邏輯硬拗
作者: 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   2017-06-07 00:04:00
說阿扁無罪基本就是信徒心態 信仰是不容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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