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李承龍押7天今釋放搭遊覽車離開法院釋放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6-05 22:51:34
1.新聞網址:
https://goo.gl/ycQY56
2.新聞來源︰
udn
3.新聞內容︰
李承龍押7天今釋放搭遊覽車離開法院釋放理由曝光
http://i.imgur.com/RRHLXTh.jpg
2017-06-05 22:23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前台北市議員、中華統一促進黨員李承龍、女子邱晉芛上月28日持大鐵鎚砸毀逸仙國小石
狛犬,兩人遭羈押7天,高院今撤銷裁定,發回士院。法院今晚再度開庭,認為警方到場
時,兩人仍在場接受調查,若兩人有逃亡之虞,為何未有所抗拒?為何又用臉書直播公開
犯罪過程?
法官認為,李、邱沒有任何事實、跡象顯示有逃亡之虞,沒有羈押原因,檢方聲請羈押沒
有理由,裁定兩人當庭釋放。
李、邱在黨員、友人陪同下步出法院,李面露微笑,和友人在法院門口握手合照;邱則笑
說,「當庭釋放好開心喔!不過我身無分文今天只能露宿街頭了」,不斷和友人聊天、擁
抱。
李、邱仍在法庭時,法院門口已聚集十多名黨員和友人關心,連二度持棍棒敲擊石狛犬的
王啟鑌也到場。李、邱最後在黨員和友人陪同下,搭遊覽車離開。
李承龍(59歲)、邱晉芛(53歲)持兩把大型鐵槌砸毀有百年歷史的石狛犬,石像前腳、
頭、尾均碎裂。兩人臉書直播破壞石狛犬過程,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到場,兩人才停手。案
發後引起各界討論,逸仙國小提告毀損。
檢方聲押獲准,但李承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認為,原裁定沒有講明狛犬石像是否屬於公
務員法定職務所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物,另李、邱被查獲沒逃逸,坦承犯行,沒有抗
拒偵查、訊問情形,難以認定被告釋放後有逃亡危險。 高院指出,2人覓保無著未能交保
,檢方聲請羈押,法院裁定收押,但有無必要採取「干預身體自由最大」羈押處分?是否
可以責付或限制住居確保未來追訴、審判?認為地院有必要釐清。
4.附註︰
法條是死的
人是活的
如何靈活運用
巧妙在司法官心中
下次這些極端份子再亂砸古文物
有的是方法治你們
希望以後再砸古物交保時
能拒絕交保
已經有前例可以收押你們啦!
作者: zuilon2000 (越過地平面_衝鋒陷陣)   2017-06-05 23:46:00
就說啦,小打小鬧,再檢調面前裝個孫子就沒事了然後又繼續搞破壞,這種流氓就是故意給你鬧氣死你然後又乖乖裝孫子,出來繼續搞,無限循環,你能拿牠如何?
作者: nina0577 (我的朋友很少)   2017-06-06 00:09:00
對啊 那些台獨份子真希望能收斂一些 別老拿死人出氣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7-06-06 01:21:00
甘霖涼這些9.2法官 司法改革不能等
作者: loggate   2017-06-06 20:16:00
乾脆把蔣跟日本古蹟全部破壞就好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