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版上的大家對於和平協議是什麼看法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8-25 21:56:39
※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唬爛到底有完沒完? 我們來看一下國際法上最好的也是最穩定的例子
: 1953年7月27日生效的《朝鮮停戰協定》
: 全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
: 總司令另一方關於北韓軍事停戰的協定》(AGREEMENT BETWEEN THE
: COMMANDER-IN-CHIEF, UNITED NATIONS COMMAND, ON THE ONE HAND, AND
: THE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KOREAN PEOPLE'S ARMY AND THE COMMANDER
: OF THE CHINESE PEOPLE'S VOLUNTEERS, ON THE OTHER HAND, CONCERNING
: A MILITARY ARMISTICE IN KOREA)
: 幸虧南韓當時沒有吱吱,不然一定要說李承晚向共產黨投降.這個協定的
: 名稱出現了國與國關係嗎?
: 簽和平協議就不可以向外國求援阿?那駐韓美軍63年來都是COSPLAY表演
: 團體呢?
: 所以簽訂後南朝鮮的叛軍全部都向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歸順了嗎?
: 大家所熟知的大韓民國是假的,我們的眼睛業障重嗎?
大家對於用詞好像搞不清楚,
看一下專家意見吧。
節錄:
"...然而,條約(Treaty)尚有許多異名,英國國際法學者Malcolm Nathan Shaw解釋:
Treaty即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國際協定)意指,清楚確認兩契約國間所建立的
規約。該字有不同的別名如 Conventions、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Pacts、
General Acts、Charters、Declarations and Covenants, 這些詞都是用以表達國與國
間,以特殊方式界定彼此關係,與判斷行為合於法理的根據。國際法學者長谷部恭男例舉
部分「受國際法支配」,但與條約異名的例子如「協定」(convention)、「協約」(
agreement)、「公約或協定」(pact)、「憲章」(charter)、「議定書」(protocol
)…等..."
"國際法的法源是由(1)條約、(2)慣習法(國際慣例)、(3)法的一般原則、(4)司
法判例、學說。以上四方面所構成,查閱國際上以accords為名的協議,有名者如1973年
解決越南內戰的Paris Peace Accords,這是由美國與聯合國安理會介入越南共和國與越
南南方民解放陣線的和平協議,但該協議確實是被定義為越南「國內」而非「國際」協議
。此外長達36年的瓜地馬拉內戰於1996年所簽署的和平協議The Guatemalan Peace
Accords,這場慘烈而複雜的戰爭最後由瓜地馬拉政府與瓜地馬拉民族革命聯合(URNG)
代表簽署,明顯也被定為是「國內」而非「國際」。..."
來源: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28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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