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劉宏恩 許多精神科醫生痛批我

作者: Re12345 (GF#2)   2016-04-03 11:59:03
※ 引述《funkboy (petrucci)》之銘言:
: 心得
: 1.我贊成對於有攻擊傾向的精神病患採取列管
: 至於要到怎麼樣的程度才需要強制就醫的確需要再討論
: 後續的追蹤更是重要,不然把人關起來強制就醫幾天
: 之後放出來也不是長久之計。
: 2.有人認為好像沒有強制就醫這些人就可以遛鳥攻擊人
: 實際上這些行為,是有刑法或是其他法律規範。
: 真的比較麻煩的是像持續性騷擾,大聲叫罵讓人心生畏懼
: 這類人僅可能依社維法,性騷擾防治法處理,然而這些處罰
: 過於輕,的確有可能造成加害人肆無忌憚食髓知味。
結論
其實大家要張開眼睛看世界,去接受這個世界就是這樣
無論是政府或是鄉民都會有人覺得不可能有完美的事情
或是說去改善這個社會問題的CP值太低
尤其這種事情又牽涉到人權對吧
所以不能用與其錯殺一萬不可放過萬一的做法
而是要用寧可錯放一萬不可誤殺萬一的方式
大家自求多福,遇上了算是意外,是你個人太衰
畢竟沒人想走在路上隨便被抓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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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真的覺得支持上面那種說法的人
才是真的在恐嚇社會大眾 =.=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6-04-03 12:05:00
唉…其實我昨天聽親戚所說北市內湖這邊真的還不少這類具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而且過去也曾發生過不少這類案例我覺得大家有恐懼是正常,現在要討論應該如何讓這個制度更完善讓大家免於恐懼應曉薇與死刑犯的對話以下應曉薇與死刑犯對話部分:應曉薇:「她只是個孩子,為什麼這麼慘忍殺了她。」死刑犯:「大家都嘲笑我。」應曉薇:「她不認識你,沒有嘲笑你。」死刑犯笑著回我:「所以她對著我說,我跟你無冤無仇,請你不要殺我。」應曉薇:「誰嘲笑你?」死刑犯:「我的家人、一起工作的人都嘲笑我,學校老師、同學也嘲笑我,我小學功課很糟,都不會,考試最後一名,媽媽很生氣。」應曉薇:「別人嘲笑你,你卻殺死沒有嘲笑你的孩子,後悔嗎?」死刑犯:「這不甘我的事。」應曉薇:「你想殺人想了很久?」死刑犯:「常常想。」應曉薇:「你完全不後悔殺人?」死刑犯:「有時有,有時沒有。」應曉薇:「你不害怕殺人會被判死刑?」死刑犯:「我的律師說我有精神病,不會被判死刑,廢死聯盟的人也告訴我我不會被判死刑。」應曉薇表示,這名死刑犯思考混亂,但談到人權與兩公約時完全看不出精神疾病,並且倒背如流,她感嘆,完全無悔意的死刑犯因為精神疾病在現今法令保護下被判死刑機會不大,諷刺的是這些死刑犯面對自己的死刑問題完全有思考能力。
作者: vergilmir (.)   2016-04-03 12:15:00
恐嚇阿 之前還不是一堆這種人滿街跑 這幾年多幾個就發瘋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6-04-03 12:16:00
實際上精神病患即便依刑法第19條1,2項也不是必減其刑而是得,法官還是有裁量權限是否減刑,至於法官要不要這樣判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作者: kyoin (nioyk)   2016-04-03 12:25:00
認真想知道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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