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檢舉相關規定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07-31 21:33:46
※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在政黑版,
: 每人每日只可以發五篇文章,算限制言論自由嗎?
: 發表文章須40字以上,算限制言論自由嗎?
: 看看第二章文章分類的相關規定,算限制言論自由嗎?
: 嚴格說起來,都算,而版主可以認定這些是洗版、鬧版等不當文章
: 來加以限制,只要在不影響使用者正常發文的權益下,站規是允許
: 版主可以管理、限制文章的發表。
: 同理,在政檢版,版主可以認定一天超過N篇檢舉文發表算鬧版、
: 一週內檢舉失敗超過兩次算濫用檢舉、發表無關版務的文章算不當
: 文章等等....,都可以,站規允許版主這樣做,只要不影響版友正
: 常的檢舉權力。
: 回到本案,
: 『檢舉文8hr內限發表1篇,時間內超貼文章不受理並刪除,且24hr
: 內禁止檢舉』,這規定有影響版友正常的檢舉權力嗎?
: 何謂正常的檢舉權力?『正常的』只是形容詞,用數字來說明,大
: 家比較清楚,8hr內限發表1篇,一天扣掉吃飯睡覺,至少還可以發
: 表兩篇,一個禮拜至少可以檢舉16篇,看看政檢版的檢舉文章,有
: 多少人需要一天檢舉兩篇?一個禮拜檢舉16篇?說實在一點,本人
: 都沒檢舉那麼多。
: 個人看法,這樣的限制,尚屬合理,不至影響版友的檢舉權力,就
: 算申訴至小組,恐怕也很難成立。
: 該不該針對政黑版、政檢版的文章做出管理,做出什麼樣的限制,
: 是版主的權力,只要是合理的,站方是允許的。
算合理??
那要不要用目前R大的案例自行計算時數一下?!
還有怪了!請問一下喔,版規不是還有規定超過7天不受理,那麼請問A大,要是同一天
檢舉22位鄉民(像目前政黑大違反法律時期),請A大如何通通檢舉這22位鄉民??
我大發良心幫PTT法務部在次宣導,PTT會創立各大版,給予設立各大版規和版主.小組長.
群組長,是希望各位鄉民別觸法.認識一些法律!
更希望鄉民不要往往走法律途徑,希望版規能處理就讓版規處理,當然諾還有心有不甘之
鄉民,亦可提告!
而且A大為什麼PTT站規第一條,就是以「中華民國宣布之法令」,PTT站方和各大版無一
倖免??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07-31 22:17:00
也不是只有一位熱心的版友會檢舉,多找幾位來幫忙檢舉也可以。真有那第22個違規,我可以幫忙檢舉的。至於觸法?其實對政治人物人身攻擊,本身就違法,但在政黑板是不違規的。違規不等於違法,違法也不等於違規,版規跟法律是兩回事,雖然政黑版的版規允許黑特政治人物,但不代表在政黑版黑特政治人物就不會被告。版友在政黑版黑特政治人物,要自己拿捏尺寸,政黑板是讓版友宣洩對政治不滿的管道,但不是法外之區。版規只是儘量保護版友的權益,版友若認為版規無法保障他的權益,真的可以去提告。
作者: xup61i6bp4 (Aren)   2017-07-31 23:45:00
dicb跟人要答案?笑話?三萬美跟卡提諾都沒交代清楚補一個,還說我是免洗帳號?先看看自己的登入次數吧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08-01 00:42:00
那個案子,我看不出有22個違規人,不如你告訴我有哪22個?何謂實務?實際上,政檢版就沒人需要檢舉22件,這還不實務?事實上,你舉的R版友來作例子,他也沒有22人給他檢舉,還不夠實務?你至少也舉一個在政檢版因為沒辦法提出22個檢舉案,而導致權益受損的例子嘛.....一個例子都舉不出來,這也叫實務?你可以看一下政檢版規三-7....等你能看到政檢版規三-7再說.....我想你應該先了解一下「政檢版規三-七」的中文意思是什麼。這樣你才不會去拍政黑版規來說看不到。
作者: acln0816   2017-08-01 08:31:00
為何要浪費自己美好的人生時光在這個人身上呢?
作者: xup61i6bp4 (Aren)   2017-08-01 10:57:00
那請說明為什麼我是免洗帳號^_^等你
作者: womf (魔獸)   2017-08-02 13:15:00
笑了 政檢 政黑版規分不清楚
作者: abckk (ヽ(゚□。)ノ)   2017-08-03 15:02:00
連政檢板規都沒看就不要來這邊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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