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百日內登記結婚喪假詢問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20-10-08 14:07:55
※ 引述《workforce (勞動力量)》之銘言:
: ※ 引述《g6g6gogogo (David)》之銘言:
: : 假設8/9舉行小型婚宴(僅至親
: : 8/25登記結婚
: : 但配偶父母於8/21往生
: : 這種情況公司應給予6天喪假嗎?
: : 註:訃聞上已是女婿,登記結婚後頭七、入殮、出殯儀式都還沒進行
: : 有問過1955,說我這種狀況非常特殊還沒遇過
: : 她就字面解釋百日內"配偶"治喪期間應給假
: : 說如果公司不准假的話再提出勞資協商
: : 請問有人遇過這種狀況嗎?
: : 到職超過一年,但特休不多,非常需要有這6天喪假處理事情阿...
終於等到主管機關的回覆(勞動部又再次不正面回應,而是交給地方政府...)
結論就是這種情況公司無需給予喪假,並提供了一則很古早且未公開的解釋令如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9年1月9日台七十九勞動二字第31303號函:
「勞工與配偶結婚之前,配偶之父即已死亡,應不符合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給喪假之規定。復請查照。」
總之,這樣以後人資板友們如果有遇到類似的狀況時,就有相關的依據可循了。
更詳盡的討論與解釋令原稿,可參照我們的部落格文章:
https://twworkforce.com/2020/10/08/funeral-leave/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0-10-09 17:08:00
哇!哇! 我是看到30年前的案例嗎?!!!現行勞動法令我相信給的是更多勞資協調空間,沒答案正常:)人資成為勞資協調與立案角色也許比找到老規則遵循重要:)以上純個人意見~也許我相信我講的也是貴平台存在初衷?XD無論如何很高興有人為台灣的勞、資關係如此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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