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固定工時是否可以連續上班超過六天

作者: mosquito1230 (CLARRRE)   2020-09-22 03:32:57
如題,根據我的認知只有彈性工時(算月總時數的)才可以連上12天不給休息日加班費是
嗎?
因為公司最近更改規定每天固定八小,但在那之後還是會連上六天以上可是沒有加班費,
感覺不太合理,而且以7休2、14休4、28休8來看,公司第一個沒有告訴員工起始日,第二
是我也沒有符合任何一個休假標準,想問有沒有人了解的可以跟我說說看!
作者: chuangs (偷得浮生半日閒)   2020-09-22 09:12:00
兩週四週八週變形工時有規範適用產業,變更也要開勞資會議如果是兩週變形,做10休4,多做1~2天就要付休息日加班費,最多可以連續上6天班可google變形工時,很多資訊可以參考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20-09-23 14:14:00
你應該向自己工作地的勞工局投訴沒錯啊,怎麼會是被當皮球踢...難道台北市的勞工局可以管台南市的雇主嗎?如果公司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可以向你工作地當地縣市的勞工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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