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育嬰留停後復職的年假計算方式?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7-05-18 23:25:45
※ 引述《utleon (leon)》之銘言:
: 各位好!有個案例想請問
: 甲員工96/8/13到職,今年5月底前已將15天特休全數休畢了
: 在106/6/1開始請育嬰留停到107/1/8 (天數共222天?要含六日嗎?)
: 請問明年復職後該給多少特休?
: 年資怎麼計算呢?
: 希望可以有公式教教我
: 謝謝
96年8月13日到職的勞工,
於105年8月13日起年資滿9年,應有15天特休,可放到106年8月12日止,
(到這裡沒問題)
接著在106年6月開始請特休,至107年1月8日為止,
該期間可不計入年資(育嬰留停實施辦法第4條),
在請育嬰留停前,
員工年資為9年又292天,且第9年的特休皆已休畢,
則復職後需等年資滿足10年後,
才會有第10年的特休(16天),
也就是107年1月8日再加上73天(365天扣292天),
約於107年3月22日起年資滿足10年,享有新的特休。
建議可以自己畫個時間軸,可能會更清楚理解!
(原諒我有點懶得幫你畫了orz)
作者: AmyEAT (我愛素素)   2017-05-19 13:24:00
推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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