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加班費用全薪還是用底薪計算是否有法源?

作者: OxfordGOD (牛津神)   2016-08-17 21:55:16
大家好,請問加班費計算是用底薪計算還是用全薪計算?
有看到前面的文章有判決例,是因為用底薪計算時薪水過低所以應該要用全薪
可是嚴格來說,應該會有法源依據,說明到底是要用底薪計算還是用全薪計算?
是根據哪條法條呢? 感謝
作者: skyhomeer (罵包)   2016-08-17 22:58:00
對員工好一些就用全薪算~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6-08-18 09:05:00
請見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 不包含在工資計算的項目這一條所列的項目才不用列在加班費計算基準但現行勞檢的標準還是會用實際發放的方式和目的來判斷
作者: mddc62 (多笨多健康)   2016-08-20 10:54:00
推樓上,基本上只要是當月勞務所得都要當基準
作者: startbucks (開巴克)   2016-08-21 11:00:00
全薪,但是要排除"非經常性"且"非勞務對價性"項目非勞務提供但經常性 就必須要提出相關實施辦法細節勞基法都有寫,可以在去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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