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驅趕遊民! 議員要求對準噴水發獎金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2011-12-28 19:46:51
※ 引述《lighthearted (準備之舞)》之銘言:
: 基本上這是假議題
只要在清掃的時候潑到遊民都算
下一段回文
: 因為這件事並沒有真的發生 而是應議員在議員質詢時提出
: 我不覺得她是失言 如果是 也是故意失言
: 她成功了 成功了操弄這個議題 藉以 為在地居民發聲 也能提高在地聲勢
: 然後 又重啟了 遊民自治條例審查的空間
: 政治嘛 多用一點政治的謀略看待
: 不過 遊民的確是值得探究的問題 情況如何 怎麼處理
: 可以看出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
: -
清掃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清掃,而是無條件的藉用各種名目要趕走遊民
這根本不合現代民主國家的正義原則
以國家權威不正當不正義的驅趕某一族群的人民,那個叫做法西斯
而不是民主
: 遊民有空間使用權 在地居民也有空間使用權
: 公共空間的所有權 也不應該變成誰的私有
先說你偷渡概念在執行上會有哪些問題:
1.什麼叫做當地居民??
進入公園還要限制身分證的戶籍地址嗎?
這根本不可能
2.公園是誰都可以進入和使用的公共空間
不存在公園是誰的私有
要限制遊民的使用,不就等於公園是另一個族群所屬?
這和你的說法可能有些矛盾
3.遊民有佔有公園的所有面積??
還只是兩三個人的面積而已??
假若是兩三個人的面積,或一張躺椅,那就說不上霸佔,而只是使用
4.全國繳稅,讓政府蓋公園,政府限制某群人不得使用,這公平嗎?
再來談一下要怎麼處理遊民問題:
先把人權問題存而不論
1.把萬華的遊民趕走,遊民就會消失嗎?
2.取消遊民使用某類的公共空間,遊民就會不見嗎?
這都不可能吧,只會製造更多人權的爭議,甚至剝奪遊民的生存權
這就回到我上一篇要談的: 遊民的人權問題
: 這就變成了該怎麼安排 才可以達到雙贏的課題了
: 在這個衝突上 沒有誰對 沒有誰錯
假設1.你的前題是對的(雖然我不認同你的前題)
從效益論的觀點來談
遊民的生存權,遷徙權和居民公園使用權熟清熟重?
假設2.國家每個角落都壓迫遊民不得靠近
那遊民要在哪個地方作為生活?
這無異剝奪遊民的生存權
一個人的生命難道比不上居民的使用公園的權利嗎?
我想應該不是這樣的吧
至於人權問題,上一篇我有提到了
: 延伸的討論我就不說了 那是s大和k大在意識型態的爭論
1.誰沒有意識形態?
2.你自己意識形態也很重,至少比S大還重,但比S大還好的是,他根本不知所云
: 但我要點出 s大的論點有以偏蓋全的危險
他對遊民這看法是持什麼樣的立場?
依據又是什麼?
對這些問題連談都沒談
只提一個不要提人權和要提人權
然後開始罵國家等等...
跟這議題完全無關
這等於什麼都沒講,只講一堆廢話而已
: 然後雖然很理性 卻失了點情意
: k大引國外的情況對照也很好
: 但這事是在台灣 回到在地的脈絡討論 加點實證資料
談的是應該怎麼做,也不算引述美國情況
只是要說無論左右派對於遊民都是持包容的態度
不知閣下持反對遊民存在萬華的立場又是拿什麼樣的理論來論述呢? 依據是什麼?
PS: 不要用台灣和國外不同之類的...這種理由真的很爛
: 也才能說服不同意見的人
: 然後k大的處理方向很準確 值得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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